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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爆钦州人微信群!一群男子头被戴黑套"游街",他们是…

作者:钦州360网 来源:钦州360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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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

——2019.04.29——

快看!又有一伙涉恶男子被"游街"

今天,又有小视频在钦州人微信群

传疯了


到底怎么回事呢?

原来是……

     为贯彻落实今年3月2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革冰到灵山县陆屋镇调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禁毒严打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灵山公安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集中精干力量全力开展专案攻坚,于近期成功打掉陆屋镇3个寻衅滋事涉恶犯罪团伙。2019年4月29日,灵山警方武装押解12名涉恶犯罪嫌疑人辨认作案现场。
4月29日,灵山警方将胡某海等1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分别押解至陆屋镇金融街某旅社、陆屋镇中山路某钢筋店门前、陆屋镇教育路某KTV门前3个作案现场一一进行辨认。辨认过程中,沿途警笛呼啸、警灯闪耀,每到一处均吸引大量群众驻足观看,无不拍手称快,社会反响强烈。

     此次集中辨认现场,不仅狠狠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彰显了灵山公安机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决心、信心和能力,同时也是对广大群众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正气、震慑犯罪,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营造全民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警方严正敦促尚未到案的其他涉案人员及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对于举报线索和举报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线索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惩邪恶,扬正气!让我们携手并肩为建设平安和谐灵山共同努力!


今天,在灵山县人民法院

也有一批涉恶人员被判刑

最高判九年八个月


2019年4月29日

恶势力团伙公开宣判


4月29日上午,灵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廖某宇、黄某钧、谭某海、檀某胜等10名被告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一案公开宣判该案4月11日在灵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戉,出庭支持公诉,灵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大秦担任审判长。



相关链接:


案情回顾




1

聚众斗殴、冒充“市政执法人员”敲诈勒索

2018年8月23日,被告人廖某宇、黄某钧纠集他人,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纠集多人对行业内他人实施报复殴打一次,2018年7月初的一天及同年8月13日冒充“市政执法人员”,采用威胁等方法先后二次敲诈勒索运输煤气人员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500元。

2

贩卖毒品

2018年9月17日至18日间,被告人谭某海在灵山县新圩镇那东村委会某处一老旧黄泥屋处,先后四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吸毒人员唐某超、蒙某业,共得款人民币260元。

3

入户盗窃

2018年8月21日,由被告人劳某驾驶一辆轿车搭载檀某胜、陈某明和王某先到达平南镇太洋村委会某处,檀某胜、陈某胜在车上望风,王某先借机与被告人的邻居聊天,劳某趁机进入受害人的房间内盗走他人财物,数额达4.68万元。


经依法审理,灵山法院以廖某宇、黄某钧、谭某海等人犯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贩卖毒品罪、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至二年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6000元至10000元不等。

恶势力认定



被告人廖某宇、黄某钧纠集被告人谭某俊等人一起,在两年内以暴力、威胁手段在灵山县煤气配送行业内实施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多次违法犯罪活动纠集者相对固定,均为被告人廖某宇、黄某钧,他们欺压百姓、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廖某宇、黄某钧的行为属于“恶势力”犯罪,应从严惩处。



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案情复杂,办案压力和难度也大,但该院发挥领导带头办案的作用,组成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立足检察职能,在办案过程中严密部署,认真阅卷,研究案情,一丝不苟地严格把好证据关和事实关。自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灵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检察长带头办理涉黑恶案件,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文 | 墨小颜、部分来源灵山法院


涉恶涉黑的后果

就是这样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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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灵山县公安局、灵山检察墨小颜、部分来源灵山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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