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29日)中午,
一条消息在大伙的群里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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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称:在南宁市兴宁区金川路某商铺内,一名男子自称其携带有“炸弹”,民警正在现场进行处置,要求尽快疏散附近人员。大家纷纷猜测该男子身份。
▲图片来源网络
今天下午17:03,
南宁兴宁警方通过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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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谣,
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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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交通广播、南宁兴宁警方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总编: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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