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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新人将红彤彤的结婚证拿到手时,
俩人的婚姻登记状态便是 " 已婚 "。
然而,
湖南常德桃源县人民法院漆河法庭
却受理了一起 " 离奇 " 的离婚案件,
男子在民政局的婚姻状态明明是已婚,
而配偶那一栏却是一个 " 假人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图源自网络
一天上午,一名男子行色匆匆地走进漆河法庭,焦急地说:" 法官,我想离婚,可是不知道找谁离,这可怎么办?" 离婚竟然找不到对象?这种离奇的事还是第一次听说。当男子把前因后果说清楚后,这个迷团才渐渐揭开。
该男子姓胡,2009 年时与一名张姓女子自由恋爱同居,没过多久女方怀孕了。家里人催着结婚,但是女方当时只有18岁,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这时候有人提议可以利用假户口和身份证去办理结婚登记,考虑到孩子出生后需要上户口,张某便同意了。
2016 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张某一气之下便与胡某分居生活,此后双方再无任何联系。2018 年底,胡某准备开始新的生活,便打算与张某离婚,未料想,他虽然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状态为 " 已婚 ",但配偶那一栏却是 " 假身份 " 的张某,与她现在的身份证对不上。
针对胡某的情况,法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双方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用假身份证办理的结婚登记属于结婚登记存在瑕疵。此类型的案件通过民事途径是无法解决的,但胡某在民政局的登记状态属于已婚,无法再行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此种情况下,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起诉民政局,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撤销婚姻登记方能解除结婚登记。得到解决途径的胡某离开了,并表示以后一定要按法律法规办事。
对此,法官告诫道:那些有骗取结婚登记想法的,用过非法手段骗取结婚登记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如若发生离婚或者其他涉及夫妻关系的法律纠纷,将牵扯出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潇湘晨报(xxcbwx)
编辑:樊金石 校对:张颖
责任主编:于凌波 值班编委: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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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想知道,当时民政局是怎么审核通过的呢?相关的机制是否还有待完善,同感的点朵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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