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癞蛤蟆
大家都不陌生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更是大家常用的口头禅
但你知道吗?
癞蛤蟆却不能随便抓
这不,天柱有人私自抓了165只野生癞蛤蟆后被捕了
咋回事?快来看看!
近日,天柱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人非法捕捉野生动物。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派出民警前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妃于2019年4月22至23日,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下,携带铁夹,电筒擅自进去坪地镇石更村其屋背坟场一带捕捉癞蛤蟆,共计165只,并藏匿于家中水池角落,因杨某妃无法提供合法手续被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没收这批蟾蜍,并于4月26日全部放生。
据了解
蟾蜍(俗名癞蛤蟆)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有控制农林害的作用,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天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俊 杨冬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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