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陈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和邢台市纪委监委指定,沙河市纪委监委对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陈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柱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出具伪证,干扰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外出旅游;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身为司法人员,故意违背事实,枉法办案,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指使社会人员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陈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并长期从事公安工作,本应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多项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唐山市丰南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陈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沙河市监委依法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
4月30日,我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唐山市丰南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郑春滥发补贴、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6年4月,经郑春同意,以出勤情况为依据为该局机关人员发放出勤补贴共计6.2905万元。此外,2016年7月,郑春借用有业务往来关系的企业车辆用于机关干部赴张家口某县学习。郑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唐山市粮食局汉沽管理区分局局长彭保利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8月,彭保利利用公务之机赴张家口张北县草原天路景区游览,并在单位报销了住宿费并领取了出差补助。彭保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唐山市路南区梁家屯路街道王禾庄村党支部书记冬守忠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8年10月15日和17日,冬守忠分批为其女操办婚宴共计105桌,造成不良影响。冬守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 刘飞
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唐山PLUS”均可下载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唐山晚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唐山晚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