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93记者:戴洁菲 通讯员:张剑锋 张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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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的深夜,被轰鸣的马达声打破,来来回回,不绝于耳……近日,在绍兴诸暨“炸街”的两名90后的年轻小伙为自己的“速度与激情”买了单,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4月22日深夜,诸暨市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在15分钟内连续接到3次群众报警,称陶朱双金线金村大桥有人飙车,排气管声音很响,严重扰民。
接到群众举报后,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但并未发现涉事车辆。民警随即对双金线金村大桥东面的视频进行核实,发现有一白一黄两辆保时捷在23点39分的时候,前后开到金村大桥,竟然在道路上停车打算“同时出发”,随后忽然就像箭一样冲了出去。
民警又调出了沿线几个路口的视频,证实了这两辆车存在竞速行驶的情况。监控显示,23点40分,两辆车开到二环西路双金线路口时,正好是红灯,因为前面有车,他们只能等待。一变绿灯,他们对前方缓慢行驶的车辆左右夹击,快速超了上去。
民警掌握了沿线所有的监控视频。视频中,除了超速,这两辆车还存在闯红灯、压双黄线调头、随意变更车道等违法情况。民警初步判定,这两名驾驶人存在危险驾驶的嫌疑。
“他们飙车的路线都为主干道,车辆密集,两边有小区、村庄,而且他们俩开启车辆的极速模式,发出轰鸣声,还互相追逐,好几次变道和急刹,差点引发交通事故,造成的影响非常恶劣。”诸暨市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
根据车辆轨迹,4月24日上午,交警在大唐某酒店找到涉案车辆——黄色保时捷(浙DE05V0)。黄色保时捷驾驶者应某对自己飙车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供出另一个飙车者蒋某。
原来,蒋某和应某是朋友。应某,20岁,草塔人,在校大学生。蒋某,23岁,大唐人,无业人员。不久前,应某花费2万元在租车店租了这辆黄色保时捷跑车,租期一个月。应某炫耀说,驾驶豪车的感觉非常好,还带着蒋某兜了一圈。蒋某心动了,就花了800元租了一辆同款白色保时捷(浙DX3886),租期一天。当晚,两人从某KTV出来后,就相约一起飙车。据两人供述,他们一方面是为了寻求刺激,另一方面是为了炫耀车技。
经专业机构检测,应某和蒋某驾驶的车辆最高时速超过170km/h,而且两辆车均涉嫌非法改装轮毂、排气管、制动分泵等,涉嫌危险驾驶罪。初步调查,两人还有饮酒后驾驶的行为。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提醒,根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作为危险犯罪,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了损害结果,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速驾驶害人害己,万一出事故不堪设想!
这两人必须受到惩罚,也要好好反省!认同的点个右下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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