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2019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2019年采取选聘方式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和性质
赤城县第一中学、赤城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平台服务中心)、赤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赤城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审计服务中心)、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以上5个单位均为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从事重点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从事新媒体平台运行管理和维护,新媒体栏目策划和编辑工作;从事旅游管理服务、规划设计、智慧旅游的策划编导;从事审计和财务监督、土地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1、赤城县第一中学选聘范围
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一本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2、赤城县广播电视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审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范围
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二本以上学历;计算机网络工程、新闻传播、旅游管理、中文、旅游英语、舞蹈编导、工程造价、计算机、城乡规划、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建筑等相关专业。
3、择优条件
在我县服务的省选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特岗教师、西部服务志愿者;市选新农村建设者、县选幸福乡村工作者等基层服务人员和具有赤城县户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人员优先选聘。
(二)选聘方法
选聘工作采取现场选聘的方式。按照制定的选聘方案,在校园网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格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健康身体;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赤城县第一中学拟选聘教师20名;赤城县广播电视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赤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赤城县审计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3名;赤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5名,合计39名。具体招聘人员和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提前在校园网发布选聘信息,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报名。
(二)审查资格条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学位证和毕业证,报考第一中学的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在我县基层服务人员提供基层服务证明或证书。
(三)测评、考核:由选聘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评委组织面试测评,领导小组派专人全程监督选聘过程。
(四)体检、公示:确定人选后在拟聘用前到单位报到时统一体检,体检合格者,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要进行岗前业务培训,按政策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根据本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考核合格后,逐步办理入编手续,工资、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方案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详情登录
http://www.ccx.gov.cn/article/20190425/000941628-2019-45883.html
赤城县2019年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医技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解决我县卫健系统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批准,2019年我县向社会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参加相应的综合知识考试,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合格者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人数、岗位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报考赤城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具有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要求:
(1)必须赤城县户籍;
(2)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赤城县卫生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2016年1月1日以前,由县卫健局出具证明),且具有卫生相关执业和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
4、本次招聘按照岗位分类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现役军人、在编公务员和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卫生系统共招聘医技人员90名,其中:医技岗位70名;按照省市有关精神,专项岗位20名,从在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称职)基层服务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医、定向医学生、新农村建设者和幸福乡村工作者)中招聘。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信息:在赤城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赤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13-6411012)
3、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须提交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服务基层人员需提供证明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和小二寸近期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9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学历、学位和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招聘方案规定对学历和报名资格进行审查。
(二)考试
考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参加考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1、考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满分100分。
面试:
(1)依据考生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照招聘专业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为保证“公平、公正”,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聘请异地专业面试评委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实时公布成绩。
综合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设置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培训班。
(三)体检
按照报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专项岗位出现空缺由其它岗位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通过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总成绩入围者,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察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质、品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
依据招聘方案规定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待遇和管理
1、被聘用人员要经过岗前业务培训,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正式上岗。
2、本次招聘的医技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并且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经县委编委会批准,办理入编手续;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在五年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后经报请县委编委会批准予以办理入编手续,否则不能入编。
3、本次聘用的医技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方可调动。
五、其它事项
1、参加报考者进入合格分数线的,根据自己所报考岗位,择优聘用,凡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应聘资格。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报名、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专项岗位采取考察考核直接聘用到原服务单位;报考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项岗位人员必须参加考试。
4、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详情登录
http://www.ccx.gov.cn/article/20190425/000941628-2019-458
热文推荐:
觉得本文有用,请点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张家口日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张家口日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