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1——
3月2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为确保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按照会议精神,我市森林公安局立即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清查、打击破案行动,行动开展以来捷报频传。
2019年4月18日上午,灵山县森林公安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组织民警对县城丰江市场、城东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此次行动共收缴三线蛇3条、乌肉蛇1条、金环蛇1条、银环蛇3条、眼镜蛇2条、泥蛇55条、沼蛙(俗称沙牛蛙)173只、田鸡30只。
当天下午,民警把收缴的动物全部放生到适宜其生存的野外,有关违法人员受到教育惩处。
2019年3月30日,浦北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在浦北县五皇岭山脉龙门镇学塘村委会公益林区一带将正在猎捕疑似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原鸡”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经查,刘某某于3月28日在扫墓过程中听到旁边的树丛中有“山鸡”的叫声,遂产生抓回家吃的念头,于是回家拿上工具返回原处装置了捕猎陷阱。3月30日刘某某到放置捕猎陷阱的地点发现捕获一只“山鸡”,并将“山鸡”勒死,正当犯罪嫌疑人携带“山鸡”下山时被浦北县森林公安局的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刘某某猎杀的“山鸡”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原鸡”。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4月26日浦北县森林公安局又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案。近日,浦北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该县官垌镇的张某某有猎捕倒卖野生动物的嫌疑。接报后,浦北县森林公安局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信息研判和证据收集,发现张某某存在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并于4月26日在浦北县官垌镇官垌街旺埇路口对正在准备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的张某某实施了抓捕。
办案民警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进行突击讯问,掌握了另一名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嫌疑人管某某。办案民警在掌握情况后,迅速出击,在浦北县官垌镇官垌街文明路口抓获正在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管某某。
此次行动中,共查获野生动物蛇类、蛙类、鸟类一批,其中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目前已经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4月17日17时许,市森林公安局茅尾海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他一个姓陈的朋友下乡扶贫工作时,发现路边有人提着一条蛇,自称刚捕获的,准备回家煲汤。因为之前从宣传中得知,野生动物是受保护的。为了不使这条蛇成为他人餐桌上的羹汤,她以800元的高价买下,并委托报警人将蛇交给森林公安处理。接警后,茅尾海派出所及时派人到报警人龙某处把蛇带回,对龙先生他的朋友表示感谢。
经市野生动物保护站鉴定,该蛇为水律蛇,属自治区重点保护动物,外表无受伤状态,符合野外放生条件。19日下午,民警和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把蛇送到远离居民区的安全地带放生。为了体现放生工作的公开与透明,特邀请了参与救助的龙先生全程参与。
据悉,为进一步营造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打击非法捕猎、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茅尾海派出所和市野生动物保护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打击、清查行动,公开举报电话强化信息收集,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不断增强。近日,茅尾海派出所接连救助了水律蛇1条、黑冠鳽2只、猫头鹰1只,并及时采取了救护与放生措施。受到了群众称赞。
4月2日上午,钦北森林公安分局联合钦北区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乡镇集贸市场进行突击检查。 行动中,共抓获非法收购贩卖陆生野生动物违法嫌疑人一名,查获银环蛇8条,榕蛇2条,鼬獾2只,白面水鸡4只,松鼠7只,蛙类一批。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4月23日上午,钦北分局陈文勇局长和罗善忠政委带队,在久隆镇抓获正在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当场查扣运输工具面包车一辆及野生动物一批。经清点,缴获的野生动物分别有灰鹤1只、白面水鸡7只、银环蛇1条、水律蛇2条、泥蛇6斤、沼蛙11只,疑似虎纹蛙2只。同时,民警还从车上缴获陈某用于记录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记账本。经审讯,陈某对非法收购贩卖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敢打野!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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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钦州警方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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