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交车停靠点禁止其他机动车辆停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我县城区交通环境,有效缓解城区交通压力,确保公交车安全停靠和正常通行,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保障广大市民安全、便捷的公交出行。近期,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由我县住建局组织对城区公交车专用停靠点进行了统一施划。镇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城区道路实际状况,将对公交车停靠站点区域车辆违法停放行为进行整治,对违反规定停放于公交车停靠站点区域的机动车,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采用电子抓拍、电子监控、现场处罚、群众随手拍举报等方式,对占用及行驶占用公交车专用停靠点的其他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拒绝驶离且联系不到驾驶员的,依法予以拖移。
本通告自2019年5月6日起实施,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依法规范停车。
镇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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