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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北京做律师的第68天,收获了第一桶金

作者:学法网 来源:学法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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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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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学法网“指环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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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文选自学法网会员“指环之心”《从贵阳到北京,我的律师日志(连载更新中)》一文的第14部分。


合上电脑,正准备下班,电话响起,一看打来的是Y律师。Y律师是在上个月参加律协培训时候,有过一面之缘的律所同事,此前任职于北京某公职单位,几年前开始做律师,在北京有较好的社会资源。

在培训期间,交换了电话,彼此加了微信,在交流中,了解到我专注刑事和公司劳动法业务,恰巧他最近手里有一个劳动法案件,让我帮着分析一下。这对我来说,举手之劳而已,我详细地为他介绍了实务中的具体处理方式和应对策略。

虽然之后回到律所,我们再也没有见过,交流也不算太多,但互相总算有了印象,为以后的合作奠定了基础。我一直认为,多认识朋友,一定不是坏事。相反,在不经意间,会有意外收获。帮助别人,即是方便自己。

人与人之间相处,很多时候,其实非常微妙。谁都不是天生的慈善家,但只要真诚地帮助别人,别人也会在适当时候,以某种方式予以回应。

但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与同行或其他人士交流的时候,即便只是一面之缘,假如我们能给对方留下深刻印象,可以是品格方面,也可以是专业方面,如果兼具两者,那就再好不过了。当对方刚好遇到某类案件,想必会非常自然地想起我们。

Y律师电话中向我咨询法律顾问单位最近遇到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对方是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部长,去年年底,离开公司。最近公司突然接到仲裁院电话,这位前部长,竟然把公司给告了,让公司领取材料,为开庭做好准备。距离案件开庭,只有半个月不到,时间非常紧张。

公司拿到对方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主要罗列了六项主张,包括欠付工资、加班费、未休年休假替代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报销费用。


Y律师着重咨询关于加班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三项问题。电话中,我结合多年来代理用人单位,应对各种仲裁、诉讼的案件经历,作出详细介绍和分析。Y律师表示案件情况确实很复杂,如果后期有必要,会建议公司委托我介入案件。

没过几天,Y律师再次电话联系我,希望我能接受公司委托,代理案件,费用由我和公司协商。随即,我和公司董事长约好时间,在公司碰面沟通委托事宜,并对案件作出初步分析,提出我的意见。

我们当场敲定了委托,我赶回律所为公司办理委托手续,案件将会在五一节后开庭,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啊。但这是我在北京的第一桶金,即使放弃部分休息的时间,我也要为了本次开庭,做好非常充分的准备,争取打一场漂亮的“北京首战”。

今天,是我来北京的第68天,收获了北京的第一桶金,相比以前在老家的案件,这并不算是很大的案件,但相信会在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这次打开局面后,希望接下来,能有更大突破。

很晚回到屋里,已经是深夜了。在五一假期来临之际,希望开心伴随着每一天,愿每个努力奔跑的人,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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