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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比鬼故事还吓人!
“你买的那套房子出过事,有个男的在里头上吊死了。”靖江小伙李冰乍听这话,懵了!房子,他花了100多万,做婚房用……他随即找到原房东,不想……
房子在靖江城区,是二手房,2018年6月李冰花115.8万元买下,用做婚房。7月,他开始装修,各方面进展顺利。然而,一次进出小区时,小区保安告诉李冰一件事,说那房子里死过人,一个男的,上吊自杀。李冰听后整个人瞬间“不好”了。
100多万竟买了套“凶宅”?原房主张军夫妇为何一个字不提?李冰气得随即和家人找上门,坚决要求退房及赔偿损失。张军夫妇不肯。李冰没办法,只得将他们告上法庭。不过,这次,他好好查了查房子的底。
张军夫妇老家在农村,2018年2月,他们从做房产中介生意的钱燕处买了这套二手房。房价116万元,是两人多年的积蓄。4月,他们无意中得知房子里曾死过人。这么晦气的事,钱燕一个字没说呀。张军夫妇急得找她理论、退房。双方最后闹得不可开交,报警处理。
糟心事一时得不到解决,张军夫妇自觉冤得狠。思来想去,他们隐瞒下实情,又找了家二手房中介卖房。正好,李冰家看中了,接过“烫手山芋”。
开庭当日,李冰认为张军夫妇故意欺诈,要求他们返还房款、赔偿损失1.73万余元(包括他已缴纳的契税、贷款评估费、物业费),以及房贷的利息损失。
张军夫妇不答应。他们辩称自己虽知道房子里死过人,但并不知死因,所以谈不上隐瞒。而且,买卖合同中没有关于这一方面的约定,李冰也没有明确提出或询问。另外,他们在两次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没有获得任何利益反而损失近10万元,因此他们不构成欺诈,合同不应被撤销,不应赔偿李冰损失。
靖江法院审理认为:按照人之常情,张军夫妻显然会、也能打听到死人原因。另外,从两人急于转手卖房这点看,他们已明知该房的不利因素,而最接近的原因为非正常死亡。当初,他们若知晓,就不可能和钱燕订立买卖合同。推己及人,卖房给李冰,张军夫妇主观上具有恶意,客观上存在误导,构成欺诈,负有全部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契约》,张军夫妻返还房款115.8万元、赔偿李冰损失1.69万元(包括契税、贷款评估费)、承担相关利息损失,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56万余元。
张军夫妇的遭遇让人唏嘘,眼下,他们已将钱燕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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