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想获得“防汛防台安全达人”勋章吗?快点进来一探究竟吧!

作者:FM93交通之声 来源:FM93交通之声 公众号
分享到:

05-09

来源:浙江应急管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防灾减灾日,在今年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省减灾委会员办公室结合我省多汛多涝的灾情特点,制作了《重视防灾减灾,全民参与行动》的防汛防台知识性探索小程序!


点击“原文阅读”按钮,即刻进入防汛防台现场! 全程12个“探索点”就是12个防汛防台的关键知识点!收集齐所有“探索点”即可成为“防汛防台安全达人”哦!



在尾页,你还可以搜寻我省及附近的“避灾安置场所”。



知识点


避灾安置场所,是由政府确认或组织建设,为受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需要转移安置的当地群众及外来人员,无偿提供临时性避护和基本生活保障的场所。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2006年开始,我省积极探索避灾安置场所建设,有效增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在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减少灾害损失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2013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地按照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规范、服务高效的要求,统筹考虑地理环境状况、灾害发生规律、人口分布特点、公共资源条件等因素,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

2018年,我省扎实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长效化运作、全覆盖保障”要求,强化制度标准,完善布局规划,大力推进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推动全省避灾安置场所从量的增加到质的提升的转变。截止2018年底全省累计完成4527个避灾安置场所的规范化建设。

阅读40116
举报0
关注FM93交通之声微信号:hifm93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FM93交通之声”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FM93交通之声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FM93交通之声

微信号:hifm93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