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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内蒙古一小区业主住了快10年才知小区五证全无……

作者:内蒙古晨报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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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


五证全无,就这样,龙鑫苑小区二期在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平地而起,部分业主还做了房屋贷款,从楼盘预售到现在,时间已过去10年。


因发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从今年3月开始,500余户业主开始走上维权路。

    

首席记者 赵新宇 记者 王晓玲摄影    


“违建”10年

  

龙鑫苑二期从整地、施工、封顶、预售、入住,再到维权,走过了10年。

 

2009年,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健康西街青山园南的龙鑫苑二期小区项目开始预售,按照合同,2011年12月31日前,开发商呼和浩特市福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将具备商品房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到买受人使用。


而此时龙鑫苑小区二期已经暴露出层出不穷的问题。


最重要的是,买房人拿不到入住的钥匙,直到2013年12月24日,买预售房的业主才陆续入住。


市民对龙鑫苑小区最深的印象是在2012年。那时,满大街都是小区的广告和宣传单页。但在10年后,龙鑫苑二期却以业主维权、五证无一证的方式再一次出现在市民的视野中。

 

繁华地段,商圈集中,当时的购房者络绎不绝。 


“当初我们交费只给了收据,后来才知道签的购房合同编号也是套用龙鑫苑一期小区的合同号。”购房者称,当时在售楼时展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呼和浩特市福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五证也是一期的证件,并且售楼人员称,龙鑫苑一期和二期的证件是通用的,楼盘竣工验收后,贷款还清了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后来找到相关部门才发现售楼人员所说的并非实情。



套用合同编号

    

乔迁新居的喜悦未能让业主们发现挂在售楼部的假五证和购房合同上的假合同编号。


 “这怎么能造假?”


面对权威,当时的人们从未想过质疑。


直到今年3月25日,当一则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的查封公告出现在小区,质疑声才开始蔓延。


查封公告显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29日查封了被执行人呼和浩特市福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武川县的部分房产。


“自己的房子别被查封了?”


业主们开始查房,但是却没有查到任何房子的登记信息


情况越来越明朗,却也越来越迷茫。


五证无一证,合同编号造假等问题也开始出现。


上述发生的问题,直接指向了小区业主的产权办理事宜。


4月16日,龙鑫苑二期小区业主陈明(化名)向内蒙古晨报融媒记者反映,他于2017年2月16日一次性付款241300多元,购买了龙鑫苑二期小区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当时开发商宣称,只需几个月就可办理相关证件,可到如今近2年过去了,仍然不能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


产权办理——是龙鑫苑二期小区500余户业主共同面临的问题


除此之外,不少业主称,2011年龙鑫苑二期小区只盖了三分之二,就停工了。2012年年初,有其他企业接收,尾楼的后期工程建设才完工。2013年年底,才有业主陆续入住,小区绿化到现在都没实现。

   


开发商跑路

    

在业主看来,其实早在2011年12月31日前,项目负责人曹博就已经失联了。


尽管9年后,其姐姐曹瑞芬称其患严重抑郁症,一直在治疗。


但对于曹博的行踪,她一直未予正面回应。


“问曹博本人也没用,对于龙鑫苑二期开发的具体事情也不太清楚,他甚至连工地都没有去过。”曹瑞芬说,当初曹博也只是负责筹集开发款项,其他事情都是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处理,因为后期公司资金周转不足,公司员工也都自然散了。


曹博不在,只有姐姐曹瑞芬负责解决业主在小区里的一些日常问题,对于办理相关证件,她也无能为力。


她回忆称,也帮业主找过政府相关部门,但现在弟弟曹博的公司已经注销了,开发企业已破产或被取消资质,资金链早就断裂,当时连房子都无法正常交付,还欠着土地出让金,现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还有当时公司规划方面的工作人员也联系不上,就没办法完成竣工备案工作。


4月19日,记者通过业主提供的电话,拨打了购房合同中显示的龙鑫苑二期开发商呼和浩特市福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郝姓负责人的电话,当听到是关于龙鑫苑二期小区的事情时,他立即回复不知道,并挂断了电话。



部分业主曾办理过贷款

    

 “2011年3月,父母买了龙鑫苑二期的一套93平方米的楼房,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2206元,付款方式为首付款65158元,合同约定其余价款可以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按期付款。于是,父母在售楼部里办理了205158元的工商银行贷款,现在已还了8年,到2021年还清。”业主黄清(化名)称,当初买房后,便在售楼部办理了房屋按揭贷款。


还有多名业主表示,在小区售楼部里,有一部分业主办理了商业贷款并进行了公证。


一份业主提供的由内蒙古武川县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显示,购房者、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营业部、房地产开发商三方曾签署《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合同中约定,购房者以龙鑫苑二期住房为抵押,银行向购房者发放借贷款项,开发商为第三方担保人。


在这份合同中的抵押物清单中仅显示抵押人、建筑面积、抵押物价值以及房产地址,但房产权属证书(编号)一栏却为空白。


公证书中还指出,该公证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抵押人不按该合同的规定履行还款义务,抵押权人可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位业主提供的一份银行流水显示,每月按当初约定一直在还款。

      


开发商曾用预售房款做投资

    

 “曹博已经找不到了。”5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武川县住建局局长闫永。他说,曹博是鄂尔多斯人,当初售了一部分预售房,用房款进行了投资,后来赔钱了。最后工程建了一多半,人便找不到了。


闫永称,后来政府接收,将工程完工。


2014年上任的闫永仍清晰记得2017年的时候,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政府曾通过招投标方式花200余万元为小区完善了硬化铺装设施。


关于五证的问题,闫永说,土地使用权证在开工时便有了,土地出让合同也有,但开发商欠了滞纳金,导致土地使用权证一直没有下发。由于土地使用权证没有下发,后续的四个证件也便无法办理,产权问题随之而来。


他说,这样的问题只能等待新的政策落地,然后再去逐步完善。



    |来源:内蒙古晨报 首席记者 赵新宇 记者 王晓玲

|本期责编:杨净毓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张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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