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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女乘客陈某荣乘坐公交车时,因质疑司机多收了一元而掌掴正开车的司机。事发后,司机停车报警。
5月9日,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
判处被告人陈某荣有期徒刑4年。
网友:判得好!
人民日报:一元钱买来4年“牢饭”,不冤!
对于此事,@人民日报发表微评:
一元钱,一巴掌,获刑4年,污痕一生。冲动是魔鬼,教训太昂贵。从抢夺公交方向盘被取消落户资格,到掌掴公交司机被判刑,越来越多的案例说明,公交安全不容侵犯,谁以身试法谁就难逃法律制裁。请牢记:把准人生方向盘,别驶离法治轨道!
事件回顾
2018年12月27日,海口公交集团30路公交车上,陈某荣突然走到驾驶座旁,责备司机符传明耽误了自己的时间,同时质疑司机多收了自己一元钱。对此,司机符传明情绪也有些激动,称有事可以投诉。
女子掌掴公交司机(海口公交集团监控视频截图)
在二人争执中,陈某荣将公交车上一面小国旗扯下扔在地上。见状,符传明便让该女子把国旗捡起,话还没说完就被该女子猛抽了一巴掌。
符传明回忆,当天他驾驶公交车抵达永桂开发区站时,陈某荣询问到西站的票价。“两元。”符传明回答后遭到质疑。“她说我多收了她一元钱,但当时我正在开车,没有做过多解释,然后她说要投诉我。”
符传明说,公交车驶出站大约1分钟,陈某荣开始用手机拍摄他,并索要他的工作号。当车行驶到西站后,见其仍不下车,符传明对其进行提醒,不料却遭到拒绝。
车辆行驶至万福新村站时,该女子突然上前找符传明理论,于是出现掌掴司机的一幕。“突如其来的一巴掌把我打得有点懵,我第一反应就是要立刻停车,不能带着情绪驾车。”符传明停下车后,马上拨打110报警。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荣抓获。所幸公交车司机符传明处置得当将车辆停稳,未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随后,由于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陈某荣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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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综合新华网、人民日报、海口网
编辑:樊金石 校对:张颖
值班主编:于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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