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晨报君听到这样一个略带悲伤的故事——
主人公是一位单亲妈妈,一个人带着女儿辛苦打拼多年,因为没有立遗嘱,最终遗产落到游手好闲的前夫手中。
女儿5岁时,晓珍因为丈夫游手好闲四处借钱而选择离婚。
成为单亲妈妈后,为了给女儿更好的教育条件和成长条件,晓珍身兼多份工作、玩命打工赚钱,终于买车买房,有了存款和股票,日子奔小康。但非常不幸,在一个夜里,晓珍被一名酗酒醉驾的司机撞死。
晓珍去世后,前夫出现,要求把孩子带走抚养,同时要带走晓珍赚下的300万家产。
因为晓珍的父母早年去世,按照法定继承,她的所有钱财由女儿继承;而前夫作为女儿的亲身父亲和法定监护人,这笔财产将由前夫代管……
需要提醒的是晓珍的财产后续——虽然说这笔钱法定上只能作为女儿的教育和生活支出,但实际中,前夫若以“为女儿提高生活水平”为由,花这笔钱或把房子卖掉再重新买房,也无法反驳,而前夫要是把新房产证的产权人写成自己,就实现了财产的转移。
晓珍辛辛苦苦赚的钱,就到了游手好闲的前夫名下。
经历过不幸的婚姻后,没有一个单亲家长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晓珍的案例足以给所有单亲家长敲响警钟。
这就是单亲家长要立遗嘱的重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止自己辛苦打拼的财产“落到”前夫(妻)手里,该怎么办呢?
中华遗嘱库管理部主任黄海波给出这样的建议——
就拿晓珍的情况来说——
为了防止不靠谱的前夫获得女儿的抚养权,进而获得遗产,晓珍可以在遗嘱中指定其他可靠的人作为孩子的监护人。
还没完!
指定监护人这一项虽然可以写进遗嘱,但为了保证最终能够执行,还要记得保留相关证据——能证明前配偶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
例如犯罪记录、不良嗜好、没有经济来源等,这些证据其实也不难得到,在离婚的过程中就会有所体现。
有了这些足够强大的证据,即使前配偶想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上了法庭也能最大几率保证遗嘱能够执行到位。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单亲家长们还可以在财产分配上多做一些考虑,黄主任给出的专业建议是——
单亲家长在遗嘱中,可以把房产等不动产指定由自己的父母等(值得信赖的人)和自己的孩子同时作为继承人;或者把财产全部指定给自己的父母。
这样一来,当拿到孩子抚养权的前配偶想要使用孩子的那一份遗产,而进行房屋变卖等动作的时候,还必须经过父母的同意,这样一来就保证自己的遗产都切实用在保障孩子的教育和生活了。
把财产全部指定给自己父母(或其他值得信赖的人),这笔钱基本上能放心会用来照顾孩子生活,用于教育支出。
等孩子成年,对财产有了足够的控制能力之后,再通过遗嘱、赠与等方式把余下的财产转到孩子的名下。
来源|新闻晨报(shxwcb)·周到上海 吴琼
编辑|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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