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一名三岁女童被宠物狗抓伤,在注射第一针狂犬病疫苗数小时后发热,次日下午经抢救无效死亡。
5月14日,红星新闻从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女童遗体正在尸检。
据媒体报道,经初步调查,日前死亡患儿接种的狂犬病疫苗在有效期内,相关疫苗由赣榆区疾控中心配送。经医患双方同意,已委托南京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实施尸检工作。尸检结果出具需要45-60个工作日,待查明死因后,将进行医疗责任鉴定,依法依规处置。
女童被狗抓伤
打狂犬疫苗后发烧死亡
女童父亲张先生告诉红星新闻,女儿今年三岁八个月,4月26日下午放学后,妻子跟女儿送同学回家,5点多被同学家宠物狗抓到右手小手指,“伤口很小,只有1cm长,回家后用肥皂水清洗了”。
“第二天上午,女儿说不舒服,妻子就带她去医院看看。”张先生说,4月27日15时55分,女儿在赣榆区第二人民医院注射了第一针狂犬疫苗,“医生说,患儿注射疫苗后可能会发热”。
女童生前照
张先生称,27日22时左右,女儿发烧烧到38.4℃,服药后温度降到36.7℃。到了28日凌晨2点左右,女儿又开始发烧,浑身发烫并抽搐呕吐,家人赶紧带女儿到赣榆区人民医院看急诊,但打了针挂了点滴,女儿一直昏迷不见好转。
28日早上6点半,张先生的女儿转诊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当日下午16:24,女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张先生提供的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的死亡记录显示,患儿死亡诊断为重症感染、脑病综合征、DIC、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原因为重症感染。
死亡记录显示:死亡原因为重症感染
张先生称,4月30日,在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家人同意给孩子做尸检。当天,他还请求相关部门对同批次狂犬病疫苗留样封存,对相关诊疗记录以及医院监控视频封存。约一周后,赣榆区第二人民医院的同批次狂犬病疫苗被封存。
据张先生提供的一份盖有赣榆区第二人民医院公章的证明显示,5月7日上午,3支狂犬病疫苗被封存。这些疫苗由广州诺诚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1712111-1,生产日期2017年12月17日,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6日。
上述批次信息与患儿的“赣榆区狂犬病暴露医学处置记录卡”记录的内容一致。
等待尸检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张先生称,事后女儿同学母亲告诉他们,自家的宠物狗是打了狂犬疫苗的。5月14日下午,红星新闻多次联系宠物狗主人,但电话一直无法接通。赣榆区卫健委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相关调查正在进行。
据澎湃新闻报道,经初步调查,日前死亡患儿接种的狂犬病疫苗在有效期内,相关疫苗由赣榆区疾控中心配送。经医患双方同意,已委托南京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实施尸检工作。尸检结果出具需要45-60个工作日,待查明死因后,将进行医疗责任鉴定,依法依规处置。
赣榆区卫健委副主任带队的督导组指导督促赣榆区人民医院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对整个诊疗过程进行回顾分析。经专家会商认为,对诊疗过程责任的认定,需要查明患儿死亡原因,才能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经初步调查,赣榆区青口中心卫生院(赣榆区第二人民医院)具备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资质,当日对该患儿实施预防接种程序及接种行为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相关要求,接种医生具备预防接种人员资质,接种的狂犬病疫苗均在有效期内,知情同意和接种留观有记录。该接种门诊狂犬病疫苗均由赣榆区疾控中心配送,运输、储存、接种时等冷链运转正常,符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
据调查,自2019年3月11日至4月30日期间统计,赣榆区使用同批次其他接种者均无异常接种反应报告。
应患儿亲属要求,赣榆区疾控中心对涉事卫生院同批次型号疫苗在患儿亲属见证下留样备查。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受访者提供
当地就此事发布通报称,死亡患儿张某某2015年8月出生。据患儿母亲讲述,2019年4月26日下午约5:00,患儿右手手指被同学家宠物狗抓伤,次日下午约4:00到赣榆区青口中心卫生院(赣榆区第二人民医院)接种了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观察无异常后离开。28日凌晨约3:00,患儿因“高热惊厥”到赣榆区人民医院就诊,经吸氧、降温、解痉、静脉补液等约半小时的全力救治,患儿体征趋于好转。
但鉴于患儿病情较重,经医生请示科主任,征得患儿家属同意后,由区人民医院联系市120急救中心。
市急救车于4月28日4:54到达赣榆区人民医院急诊室。
28日5:55左右,患儿被转送至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治疗。
28日下午4:23,患儿在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死亡。
来源|红星新闻综合澎湃新闻
编辑|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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