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大小事—知城事,懂生活,爱分享
5月14日,自治区公安厅召开视频部署会,聚焦分析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近年来影响我区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因,部署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全区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
行动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6月30日
会议强调,全区公安交管部门要从源头 、路面、宣传、共治4个环节共同发力,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力争实现“一个下降、两个减少、三个提升”的目标(即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明显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查处量、驾驶人交通守法意识及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重点整治摩托车超员、无牌无证、酒驾醉驾、不戴安全头盔、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超员、醉驾、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无牌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赶集赶圩、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周末等重点时段,尤其要加强20时至22时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时段的查处力度。
国道、省道、县乡道路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多发、秩序混乱、事故凸显的城市道路、城郊结合部道路、学校周边、农贸市场、城镇赶集赶圩点。
为确保“飓风行动”取得实效,行动期间,全区各地将实行“六个一律”执法管理要求:
一是对摩托车酒后驾驶达到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拘留;
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的,一律依法拘留;
三是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或在驾驶证吊销、暂扣期间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拘留;
四是对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一律责令限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摩托车逾期未报废的,一律强制报废;
五是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较大交通事故,一律开展事故深度调查,深究道路、车辆、人员和管理责任;
六是对落实不力、事故多发的地区,一律进行约谈、警示、通报,必要时建议组织部门对责任领导采取组织处理。
查处过程中,对各类公然阻碍民警辅警执行职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结合实际情况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依法严肃打击处理。
“飓风行动”已上线!
南宁交警打响第一枪!
5月15日,全区公安机关严厉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飓风行动”拉开序幕。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南宁交警有力出击,打响了“飓风行动”的第一枪!
上午10时许,一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晃悠悠地通过民族大道滨湖路口时,因浑身酒气被七大队执勤交警拦下。经检测,驾驶人陆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依法对陆某作出处罚并进行批评教育,让其认识到了醉驾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性。
上午9时起,六大队在良庆区那陈镇开展整治,期间对一辆摩托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无法出示驾驶证。经核查,该车为报废车辆,驾驶人并无摩托车驾驶证。就在这时,又有另一辆涉嫌套牌的摩托车被拦下,驾驶人同样为无证驾驶。民警对上述两名违法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并依法扣留车辆。
上午10时许,一辆摩托车经过友谊光明路口吴圩检查点时,十大队执勤民警发现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遂将车辆拦停。经检查,驾驶人陆某属于无证驾驶。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为配合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南宁交警加强对违规进入限行区域通行的摩托车进行查处。
上午8时许,一辆两轮摩托车在友爱衡阳路口被一大队交警拦下。民警告知驾驶人罗某,南宁市绕城环道以内道路限制摩托车通行,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查!查!查!
“飓风行动”才刚刚开始
南宁交警在各大路口等着你!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章守法
文明出行 安全出行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南宁交警微发布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此内容仅供参考、交流,学习!如有侵权或不实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予以删除。
--------end---------
(更多资讯关注HXDXS1 “横县大小事”)
官方QQ:2193460143
横县大小事,你我身边事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横县大小事”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横县大小事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