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县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临时管制的公告
(2019年第1号)
2019年5月18日环县环城镇红星村鄂家湾失地农民安置项目举行启动仪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于年5月18日14:30至5月18日22:00时,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5月18日14:30至5月18日22:00时,禁止所有车辆从城南路西丁字、山城路西丁字、甜水路驶入滨河路;
二、5月18日14:30至5月18日22:00时;禁止所有车辆在城南路、山城路、甜水路、滨河路南段(御江天府门前附近)及路沿石以上区域停车。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从严处罚。
特此公告
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5月16日
(来源:环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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