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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一干部扬言“不要池小王八多”

作者:澎湃新闻 来源:澎湃新闻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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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

澎湃新闻记者 钟煜豪


5月19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披露了云南省普洱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王宏斌的有关问题,这名干部曾被通报在和云南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通话的过程中私自进行录音。


文章中,普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王宏斌于2016年1月任普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在2017年2月,刚任职一年的他就有干部群众反映其作风霸道,对公司职工根本不放在眼里,大搞“一言堂”,不顺心就随意辱骂职工等问题。因举报内容较为笼统,普洱市纪委当时对其进行了函询,要求其就被反映问题作出说明,但他却在情况说明中一口否认:“没有的事!”


被组织第一次函询后,王宏斌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分别找公司员工单独谈话,并追问是不是举报人,之后竟在公司扬言“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不要庙小妖风起、池小王八多,搞破坏。”


2017年12月,有干部群众再次反映王宏斌违规利用公款以各种名义赠送礼品、大吃大喝等问题。由于举报中对象、时间、地点均没有,证据不足,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普洱市纪委对王宏斌再次进行了函询。然而,他仍然执迷不悟,没有接受组织伸出的“橄榄枝”,反而列举了大量工作成效诉苦,表示“反映的问题纯属无稽之谈”。


文章称,组织的两次函询提醒都没能引起他的反省和自我约束,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是抱着最后“捞一把”的心态,铤而走险。去年4月,普洱市纪委监委第三次收到干部群众反映王宏斌利用职权低价出租国有资产并从中牟利等问题。


“有问题就应该及时向组织坦白,遮遮掩掩、欲盖弥彰反而会在违纪违法的泥沼里越陷越深。”面对组织第三次函询,王宏斌无视组织对自己的关心、信任和挽救,丝毫没有感到“不能再错过机会”,仍然一口咬定“不存在”。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提到,王宏斌,男,白族,1968年9月生,大学文化,1991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他曾历任思茅行署经研室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科长,市政府办信息科科长、总值班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职,之后出任普洱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16年,王宏斌调任普洱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市国资公司董事长,后于2018年9月被宣布接受审查调查。


5月5日下午,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了普洱市国资委原党委委员、市国资公司原董事长王宏斌的双开通报。普洱市纪委监委指出,经查,2013年至2018年间,王宏斌违反政治纪律,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与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通话过程中私自进行录音。


另外,王宏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组织公司职工国内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提供超标准接待。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违反工作纪律,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国有资产的租赁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多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和受贿犯罪。


之后,在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的4起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典型问题中,王宏斌再次上榜。


云南省纪委监委介绍,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王宏斌将普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款购买的30余件(约180提、1260饼)古树普洱茶,作为礼品赠送或占为己有。


目前,王宏斌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本期实习编辑 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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