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流传谣言:“通知开车的朋友注意了,出个新规定,黄灯闪烁时不允许闯了,(罪名)叫冒进信号,扣3分罚款200元,闯红灯扣6分罚款200元,请相互转告,切记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也就是说,黄灯亮时,
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
应当依次在停止线以外停车等候。
针对这一问题
沧州交警提示:
为了交通安全:黄灯亮起时,
司机应该减速礼让
以此来避免“闯黄灯”发生交通意外
并不存在闯黄灯罚款、扣分这一说法
闯黄灯扣分、罚款系谣言
请各位网友不要以讹传讹
但开车要注意文明礼让,
遵章行驶,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沧州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沧州市高新区李庄子小学校长范永生超面积占用办公用房问题。 李庄子小学校长范永生与教学主任李静(非党员)超面积使用一间办公室,同时范永生还违规占用一间面积为36平方米的小型会议室。2019年4月,范永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沧县公安局捷地派出所代理所长田小国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3月至2018年7月,田小国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12次,共计金额2014.61元。田小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2月,田小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违规加油费用已追缴。
3.沧州市教育局装备中心负责人孟雪松虚开发票套取费用问题。2017年4月,沧州市教育局装备中心负责人孟雪松虚开发票套取资金3.6万余元,其中约2.8万元用于支付沧州市第十四中学餐厅费用及办公用品、耗材费用,剩余0.8万余元用于冲抵2015、2016年该中心内部招待费用。2019年4月,孟雪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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