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是越来越多了,而购买货车的车主则是把它们当成了养家糊口的工具。邢台南和的任立章就是一位货车司机。可他说他买的货车不但没有给他赚到钱,反倒成了一个赔钱货,这又是咋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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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4月23日,任立章在南和佰驰汽贸公司通过贷款,购买了一辆江淮格尔发后八轮重型货车。他本想着可以通过拉卸渣土多赚点钱,可没想到的是购车第二天,新车就趴窝了。
这事儿放在谁身上都挺心塞的,不过任立章觉得毕竟是货车出点问题也难免,不耽误干活就行。可让任立章怎么也没想到,这只是麻烦的开始。
从此之后,任立章成了维修站的常客。2018年11月份,这辆车还险些让他出了大事。
经过检查之后,维修人员告诉任立章,它的发动机左支架断裂,导致了发动机下沉。由于在三包之内,但却不具备换车条件,南和佰驰汽贸给出的解决方案同样是免费维修,任立章再次接受了。换好左侧发动机支架没过多长时间,右侧支架又出现了断裂。
之后,任立章先后在维修站更换了车辆活塞、缸套等四件套。可以说,发动机几乎被修了个遍。从2018年4月23日买车到现在,任立章的货车已经被维修更换大小配件高达66次,仅离合器一项就被反复修过6次。
一年之内新车竟然会维修高达66次,确实是让人匪夷所思。记者随后也跟随任立章来到了南和佰驰汽贸公司了解情况。这里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一直是按照三包的规定来做的。那么对于新车维修66次这事,这位负责人说这也正常。
那么真的是因为不保养,路况差导致的诸多的车辆故障吗?记者也采访到了车辆维修人员。
业内人士
百分之百不合理,咱小车十二万公里才磨损需要换(离合器),假如不行,撑死两万公里换一个。
任立章购买的货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南和佰驰汽贸的负责人说他并不对此负责,因为他也无法百分百保障售出货车的质量。
记者:作为咱们经销商,既然经咱的手,是不是要保障它这个车辆没有问题。
南和佰驰汽贸负责人:没有,不敢保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我们也提醒,不管江淮汽车厂家,还是经销商,除了修车还要看产品质量,从根上消除隐患,这同样是商家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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