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县大小事—知城事,懂生活,爱分享
来源:@微友报料
1、昨日,微友报料: 这就是横县人养猪的素质?到处乱丢,真是缺德,河流小江都将被这群养猪杂毛污染了
【免责声明:以上报料内容,仅代表报料微友的个人观点】
☞小编:强烈谴责那些乱丢弃死猪的人,“乱丢病死猪,污染环境,社会谴责,鼓励举报,严厉打击”举报电话及方式: 横县农业农村局 0771-7213227;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0771-7207906;举报者可以到所在乡镇农业站现场举报
▼微友报料截图
▼微友报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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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微友报料: 在江边飘下一个巨大的猪,在清江下水李江段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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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强烈谴责那些乱丢弃死猪的人,“乱丢病死猪,污染环境,社会谴责,鼓励举报,严厉打击”举报电话及方式: 横县农业农村局 0771-7213227;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0771-7207906;举报者可以到所在乡镇农业站现场举报
▼微友报料截图
▼微友报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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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馈: 刚刚接到横县微友及群众的报料后,我们第一时间已经反馈给了有关部门,目前,有关部门已经组织人员前往丢弃点进行打捞
▼反馈图片
严厉打击
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
横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关于严厉打击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的通告
春季是动物疫病集中多发季节,近段时间以来,我县发生了多起养殖户乱丢弃病死猪事件,对我县畜牧业生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严厉打击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我县乱丢弃病死猪的现象发生,确保我县不发生乱丢弃病死畜禽引发的环境污染、疫病传播等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发布此通告:
二、严厉打击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
为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消除疫情隐患,我县将组织农业、公安、交通等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辖区内乱丢弃死猪的违法行为。
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处理: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因乱丢弃病死猪引起重大动物疫情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处理: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切实做好乱丢弃病死猪无害化处置工作。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分工职责,及时做好在城市公共场所、乡村、江河、湖泊、水库等场所发现的乱丢弃病死猪收集工作,并在当地农业部门的指导下立即就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落实举报制度。
诚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乱丢弃病死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及方式:
横县农业农村局 0771-7213227
横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0771-7207906
举报者可以到所在乡镇农业站现场举报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横县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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