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曹妃甸区2019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关于招聘公安辅警和交通辅助执法人员的通知
3、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71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唐山市曹妃甸区2019年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唐山市曹妃甸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教师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70名。岗位条件详见《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0日至2001年5月20日期间出生)。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中小学二级(助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学历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曹妃甸区户籍。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不限户籍;经曹妃甸区人事部门备案,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事业人事代理人员不限户籍。
“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是指:服务于曹妃甸区的2019年度服务期满及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4.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5月20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唐山市曹妃甸区唐海镇裕华街19号)。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现场提交《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需先行从网上下载表格并填写相关信息且粘贴彩色照片,报考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须与《2019年唐山市曹妃甸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一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2019年毕业的考生可先提供《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考务费100元。
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另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目前在曹妃甸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教学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面向服务于曹妃甸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岗位不限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人员改报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发放: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6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现行高中教材,其中报考小学语数教师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各占50%。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有关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4.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讲课方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总成绩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总成绩在曹妃甸就业网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高者;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年龄大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职责分工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报名阶段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拟聘用人员,务于7月底前提供教师资格证进行审核,2019年毕业的考生另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备案、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或未达到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曹妃甸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花名册》,经唐山市曹妃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编内聘用人员。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所报专业类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咨询电话:0315-8727718
唐山市曹妃甸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
关于招聘公安辅警和交通辅助执法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和交通辅助执法人员50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1、辅警,男性,30名。
2、交通辅助执法人员,男性,16名。
3、交通文职辅助执法人员,男性,4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3、本人和家庭成员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被判刑或受过政法机关打击处理,无参加过境内外非法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无支持参与地下教会或非法活动,非法信访、缠访、闹访等问题。
4、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5、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截止日期2019年5月31日)。
(二)岗位条件
1、辅警和交通辅助执法人员。
男性,年龄18至30周岁(1989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出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部队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且可优先考虑。
2、交通文职辅助执法人员。
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4年5月31日至2001年5月31日出生),身高在1.70米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基础,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等,能够适应办公室日常行政事务及文秘岗位者优先。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文化中心一楼演播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 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退伍军人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报名表一张。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二)考试
总成绩100分,笔试占总分数的50%,面试占总分数的5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主要测试基本常识性内容,卷面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2、面试
按照设岗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答辩限时每人不超5分钟。
(三)体检
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环节)。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对本人和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审。
(五)聘用
政审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诚信劳务服务公司签定合同,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待遇。工资标准按照海港开发区财政保障的同类劳务派遣人员对待。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必须本人现场报名,委托他人代办者不予受理。
2、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凡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请关注唐山海港人才网,报名(报名后立即组织考试)及考试期间每天20点以前更新。
4、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复退军人、海港户籍、面试成绩为顺序录取。
关于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滦州市政府研究决定,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为滦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71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计划
招聘71名男性警务辅助人员。
三、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
3、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4年5月22日至2001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4、报名人员须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嘉奖以上奖励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5、身心健康,身高166cm以上,体重范围在标准体重的90%-130%之间[标准体重:(身高cm-80cm)*70%;单位为公斤];矫正后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色盲,无传染类及精神类疾病,无纹身瘢痕,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吸毒史,无不良嗜好;
6、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开除、辞退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岗位说明
协助民警开展应急处突、反恐防暴、巡逻查控、重大安保活动及日常等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滦州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介中心(一楼西大厅)。
3、报名日期:2019年5日22日开始报名 (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报名截止到2019年5月31日17点30分(周六日不接受报名)。
4、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携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原件;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报名表》两份(可到http://121.21.96.34:8082(滦县就业网)通知公告中下载打印),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复印件;每人收取100元考务费。
六、考试考核
(一)笔试
此次招聘笔试不限开考比例。
1、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和其他基础知识;
(二)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员不足招聘人员的1.5倍,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线确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及以上人选中,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退役士兵优先,条件再相同的,全日制普通类学历较高者优先。体检由滦州市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八、政审、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条件要求,由滦州市公安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有关录用规定进行)及资格复审。
九、公示
对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对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公示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录取资格的进行递补,递补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以下顺序进行递补: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类学历。
十、录用
经体检、政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公示没有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十一、人员待遇
被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650元/月),伙食补贴250元/月,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录用人员与滦县滦海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总考试成绩及其他相关事宜通过http://121.21.96.34:8082(滦县就业网)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0315-7187527
来源:曹妃甸就业网、海港人才网、滦州市就业创业
编辑 刘乃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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