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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从6千到1万,有人在张前路山林里干这荒唐事!

作者:大连晚报 来源:大连晚报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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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2018年12月1日起,《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在这部法规中明确规定:为了保护林地水源,市区范围内分布的散坟区要逐步迁移,更不能在散坟分布区域新建、扩建坟墓以及销售墓位。


修坟建墓的电话就直接写在墙上。


然而近日有市民向晚报“周二见”栏目反映,在甘井子区张前路附近一处散坟区,有人在这里收费建坟。而且山林中还分布了一些占地较大、设施豪华的“豪华墓”。记者经暗访发现,在这里收费“造坟”的还不止一拨人。建设一座坟墓,收费从六千到一万元不等。更有人承诺:只要“占块地”,后来扩建翻建豪华墓都“可以商量”。


市民无奈

山林中多了不少“豪华墓”


市民李先生(化姓)家住甘井子区张前路附近。他告诉记者,张前路与金虹东路交会处路南,东侧山坡上有片散坟区。


“这里本是辛寨子村的散坟区,山下建设有骨灰堂,主要是该村村民之前的散坟。”李先生说,近年来大连着力宣传推广文明殡葬。“一些散坟区都开始迁移到公墓,退墓还绿。”但是李先生发现,张前路道边山坡上的这片散坟,还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有人公开把建坟扩墓的广告电话,喷涂在了坟区边的围墙上。”李先生告诉记者,在这里只要花点钱,就可以新建或者扩建坟墓。“我还发现为了扩建坟墓,山坡上还有树木被砍伐。”他说,在坟区内还出现了不少面积颇大、大理石护栏和台阶等设施完备的“豪华墓”。“这和如今的文明殡葬风气悖离甚远。”


这样的豪华墓在这片山林中并不少见


记者暗访

不少人在承揽“建坟生意”


5月14日,记者来到位于张前路东侧的这处山坡。顺坡而上,树木葱茏。星罗棋布的散坟就分布在绿树中。


记者进入这片散坟区后发现,在山林底部和中部,大多数是年代较久、较为“朴实”的散坟。但在山坡上越走越高,所见的坟墓占地规模越大、墓地规格越“豪华”。记者看到,一座坟墓占地数十平方米,除了顺山势修建成“跃层”格局外,还铺设了大理石台阶。石狮、香炉和理石护栏一应俱全,显得颇有气势。从大理石表层痕迹看,这座“豪华墓”是新修的。其边缘还有树木被移走的痕迹。


像这样的豪华墓,在此处散坟区绝非个例。“这些豪华墓都是后来经过翻修扩建的,也有后来新修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地势越高,这类“超标”的散坟就越多越集中。


在散坟区外的围墙上,“刻碑修坟”的电话很醒目。记者先联系上了一名自称“管理员”的男子,咨询建坟事宜。他称,这片山林的散坟区都归自己管理。“你如果想在这片山里建坟墓,得花钱。”这名男子报价每座墓位8000元。“这是全包价,给你大概4到6平方米的面积。你直接带着骨灰盒下葬就可以。”但这位“管理员”同时表示,这片散坟区属于辛寨子村,近期村里和民政部门正在调查部分散坟面积违规超标的情况。“这段时间不敢新建坟,你等段时间再说。”


推销“墓位”的不止这一拨人。在此处散坟区,记者还遇到了两拨修坟人。他们的报价从每座墓位6000元到10000元不等,墓位面积均为4平方米。据这些人称,因为公墓价格太贵,来这些散坟区花钱建坟的人很多。“还有人从普兰店来建坟墓。”记者询问那些面积明显超过4平方米的豪华墓如何修建,被告知“最近查的严,你先占个位置。等查的不那么紧了你自己再扩建就行。”



法规明确

 散坟区不得新建扩建坟墓


5月15日,记者就此事联系辛寨子村村委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处散坟区是村里管理,但有人收费建坟的事情村里并不清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8年12月1日起,《大连市殡葬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包括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在内,新建墓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第十六条规定:不得在公墓以外的地方建造坟墓。对公墓以外现有的散坟,应当制定规划逐步迁移,或者就地深埋,不留坟头。鼓励散坟迁入公益性公墓安葬。


第十七条规定:不得增加、扩大散坟分布的数量和面积,不得在散坟分布区域新建、扩(修)建坟墓以及从事销售墓位的活动。在公墓以外的地方建造坟墓,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国土房屋、林业、城市管理、水务等主管部门依据土地管理、基本农田保护、森林保护等法律法规处罚:在散坟分布区域从事墓位销售活动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文字:大连晚报首席记者万恒

图片:大连晚报记者张瑜

编辑:一霏

美编:王蕊

校对: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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