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名中国女子赴韩国一家皮肤诊所接受脸部填充手术,导致其左眼失明,该女子遂将医生朴某告上法庭。
据韩国媒体5月20日报道,近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定此医疗纠纷案中,医生朴某需承担80%的责任,该中国女子获赔59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4万元)。
据了解,2013年10月,该女当事人赴首尔江南区的一家皮肤诊所接受脸部填充手术。在对其眼角下方、前额和鼻子进行填充手术过程中,女当事人感受到眼部剧烈疼痛。朴某随后停止手术并进行现场测试,怀疑其有眼血管疾病,随后在其眼球周围注射填充液,再将其送去医院。
一小时后,医院诊断女当事人为左侧视网膜中央动脉闭塞,住院约一周后,她的左眼最终失去视力。此后女当事人对朴某提起诉讼,索赔15亿韩元(约合915万人民币)。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最终认定,手术时女当事人当即抱怨视力模糊,且鼻子附近的皮肤组织已坏死。这应为朴某在做手术时,误把填充物注射到眼睛附近血管的结果。鉴于朴某在紧急情况采取的措施,朴某最终被判需担该事故的80%责任,赔偿女当事人59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34万元)。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南都实习记者 朱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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