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现场 晨报融媒首席记者 赵新宇摄影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赵新宇)今天上午,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等三人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2019年5月28日上午11点,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了一起涉恶案件,3名被告因犯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分别获刑。
被告人杨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张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被告人卜某某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退赔被害人张某某、尹某某人民币一千一百元。
内蒙古晨报融媒记者在庭审现场了解到,2016年初至2018年7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纠集被告人张某某、卜某某伙同史某某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某小区,以暴力、威胁手段在小区销售装修用沙子、水泥、小红砖并强迫业主购买吊运业务,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卜某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杨某某、张某某对运送沙子人员进行拦截、辱骂、恐吓、殴打,强拿硬要被害人人民币1100元,二被告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回民区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内蒙古晨报
|本期责编:宋彦慧
|本期审读:董 强
|本期审核:张 杨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内蒙古晨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内蒙古晨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