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都说:
头孢配酒,说走就走。
这几天,朋友圈一篇
《酒后吃头孢有多恐怖?!医生生死24小时》
的文章在朋友圈刷了屏。
许多人以此为戒,互相提醒
注意酒后吃头孢的双硫仑样反应。
文章作者凌锋是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的首席专家,她记录下了自己吃头孢后的急救过程。
她因服用“头孢呋辛酯片”后出现浑身瘙痒、呼吸困难、意识丧失等症状被送至急诊抢救,所幸抢救及时,目前身体并无大碍。凌锋医生在事后回想起,自己曾在服药前一晚的晚宴上饮用过半杯红葡萄酒,于是判断自己是在饮酒后服用头孢类药物,导致双硫仑样反应的发生,并以此案例作为警示。
(原文截图)
在原文的评论区,
就有不少对病因分析的留言。
丁香园等医疗界媒体认为
凌锋医生发生的并不是双硫仑样反应
而是过敏性休克
(丁香园文章)
提出的理由如下:
1、凌锋医生在文中提到,她出现紧急反应的时间是“不到 3 分钟”,而双硫仑样反应一般在用药与饮酒后 15~30 分钟发生,反应发生时间并不一致。
(原文截图)
2、原文的“头孢呋辛酯”化学结构中,并没有甲硫四氮唑侧链和甲硫三嗪侧链,因此由头孢呋辛酯引起双硫仑样反应的可能性并不大。
(原文截图)
3、从根据医生的治疗措施,她应该是出现了过敏性休克。
那这是过敏性休克还是双硫仑样反应呢?
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下 :
据广医三院药学部主任药师谭湘萍医生介绍
双硫仑样(disulfiram)反应又称戒酒硫样反应,其实就是在饮酒或服用含酒精的饮品或药物时,使用某些具有双硫仑样作用的药物致体内乙醛蓄积而发生中毒的反应。
这些药物可抑制我们体内的乙醛脱氢酶,使乙醛不能代谢成乙酸排出体外,从而导致乙醛在体内的蓄积中毒。
中毒后,可出现颜面潮红、眼结膜充血、视物模糊、烦躁、胸闷、心悸、气促、乏力、多汗、恶心呕吐、腹痛,严重者可出现血压下降甚至休克,短时间内有可能死亡。
谭主任提醒,
双硫仑样反应为药源性急诊,
须第一时间内予以治疗,
不然或引发生命危险。
在日常生活中,
下面这几类药物都具有双硫仑样作用:
1、 化学结构中有甲硫四氮唑基团或含有甲硫四氮唑侧链的头孢菌素类药物。
如头孢孟多、头孢哌酮、头孢美唑、拉氧头孢等。
其中以头孢哌酮致双硫仑样反应的报告最多、最敏感。
2、 用于抗厌氧菌的药物。
如甲硝唑、替硝唑
3、 其他:
格列齐特、格列吡嗪、华法林、酮康唑、别嘌醇、莫西沙星、异烟肼等。
服用上述具有双硫仑样作用的药物,
服药期间和停药后5天内,
都禁止使用含乙醇的饮品或药品。
此外,谭主任还特别提醒,
除了真正的酒,
还有一些含有酒精的食品,
在服用药物期间,
也要特别谨慎食用,
也可能引发双硫仑样反应。
1、 含有酒精的食品:
啤酒鸭、酒心巧克力、醉蟹(螺、虾)、酒酿丸子等。
2、 含有酒精的其他药品,一般是为了增加药品的溶解性:
藿香正气水;
十滴水;
丹红化痰口服液;
左卡尼汀口服液;
氢化可的松注射液;
穿琥宁注射剂;
阿奇霉素注射液;
尼莫地平注射液;
硝酸甘油注射液;
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
盐酸溴己新注射液等。
如果真的不小心
在酒后吃了药
发生双硫仑样反应
该怎么办?
1. 停药
一旦出现双硫仑样反应,应及时停药和停用含乙醇制品,轻者可自行缓解,较重者需吸氧及对症治疗。
2. 洗胃
治疗上可洗胃排除胃内乙醇,减少乙醇吸收,静注地塞米松或肌注纳洛酮等对症处理,静脉输注葡萄糖液、维生素 C 等进行护肝治疗,促进乙醇代谢和排泄。
3. 对症治疗
心绞痛患者需改善冠脉循环,血压下降者可应用升压药,数小时内可缓解。
患者就诊后边抢救边询问病史,立即使患者取平卧位、吸氧、测生命体征并记录。
对休克的患者迅速建立静脉通路,快速补充晶体液,必要时给予多巴胺等升压药,积极治疗以缩短低血压期。
对原有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同时给予心电监护,严密观察心率、心律的变化。
对确诊为双硫仑样反应的患者也应作心电图、血常规、电解质检查,以排除多种疾病共存而延误治疗。
而发生过敏性休克又该如何处理?
↓↓
1. 切断过敏原:
立即停用头孢菌素类药物,静脉给药者更换输液瓶及输液器;
2. 保持呼吸道通畅:
立刻给予吸氧处理,及时清除呼吸道分泌物,必要时气管插管;
3. 尽早建立静脉通路;
4. 抗休克治疗;
5. 抗过敏治疗;
6. 监测心电、血压、脉搏、呼吸 。
注意:皮试阴性的患者用药过程中仍可能发生过敏反应,需密切观察用药反应。
无论是双硫仑样反应,
还是过敏性休克,
造成的后果都非常危险!
因此专家建议:
服用药品之前一定要先咨询药师!
药师会根据药物的特性提示服药的注意事项。
最后,
还是要多啰嗦一句
喝酒不吃药,吃药不喝酒!
喝酒不吃药,吃药不喝酒!
喝酒不吃药,吃药不喝酒!
来源:信息时报,南方日报、广医三院药学部主任药师 谭湘萍(医学指导)、丁香医生、医学界、中山六院 等
编辑:田雯
热文推荐: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张家口日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张家口日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