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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长骚扰熟睡的女乘客,还亲了女乘客一口,事后女乘客将此事发到微博上……事发后,列车长遭受降职降薪的处罚。列车长认为女乘客是“诬陷”,其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于是将女乘客起诉到法院。近日,这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赵刚(化名)原是大连客运段一列车长。
赵刚称,2017年8月6日,他在T130车次工作,袁女士当日乘坐了该次列车。T130车次到达大连市火车站后,袁女士在微博上发布载有诬陷自己“在我嘴上亲了一口”的内容,并向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客运段投诉,导致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客运段作出对自己降职降薪的处罚。
赵刚认为袁女士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于是他将袁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袁女士立即停止侵犯自己名誉权的行为;当面赔礼道歉,并通过在本市报纸刊登道歉信的方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要求袁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对于赵刚“诬陷”一说,袁女士并不认同。她表示,2017年8月6日,她乘坐齐齐哈尔始发至大连的T130号列车,从大庆上车去往大连,由于临时购票,只买到站票,所以在补票时认识了赵刚。赵刚借以后补票方便为由与她互加微信,并在补票过程中曾问她“就一个人吗”,并在安排分铺时时间很长,不顾女列车员的意见就将她安排到2号车厢15号中铺。
“午夜12点钟后,我正熟睡中,赵刚借由说话怕吵到大家故意接近我,在我刚要说话时,赵刚用手扳过我的头部,在我嘴上亲了一口。”
袁女士说,事后她很惶恐,第二天朋友见她状态不对,向她追问,她才将此事告知朋友,“我在微信上要求赵刚向我道歉,赵刚言语恶劣,拒不道歉。”
无奈,袁女士在2017年8月8日向大连铁路局12306投诉,并在2017年8月9日以个人微博发布了关于《列车长性骚扰女乘客》一文。袁女士表示,自己所说纯属事实,不构成赵刚所指出的名誉权问题。另外,袁女士说她的微博粉丝仅6人,此微博发送时长不足12个小时就已删除。袁女士认为,赵刚的降职降薪是自愿的行为,且系其公司内部的事情,与她无关。
法院审理查明
2017年8月6日,赵刚在齐齐哈尔始发至大连的T130次列车上为30岁的袁女士办理了卧铺补票。次日,袁女士与赵刚进行了微信联系并截屏,随后通过微博反映情况,并向大连客运站投诉。袁女士称赵刚将其特意安排在列车员专用休息车厢,当晚趁其熟睡将其拍醒,借故说话,用手按住其头部,在其嘴上亲了一口,要求赵刚道歉。
赵刚的工作单位调查后认为袁女士反映属实。
上述事件发生后
赵刚亲自手写三份检查,自称“这件事情性质恶劣,造成了损失大,但是组织在一直的帮我解决,组织怎样处理我我都认可,损失我来承担,问题发生后,后悔已晚,听组织和领导处理”,但均未正面回应是否有骚扰袁女士的事实。
同年8月22日,大连客运段作出两份任免通知,第一份通知给予赵刚撤职处分,处分期限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1日,并免发三个月全部绩效工资;第二份通知免去赵刚列车长职务,改聘用其为列车员,并下调工资标准。
同年9月1日,赵刚手写申请一份,内容为:“本人自愿调离大连客运段,到大连工作,服从分配,易岗易薪。”
经沈阳局公司批准,同年10月23日大连客运段作出两份任免通知,第一份通知免去赵刚列车员职务,第二份通知聘用赵刚学习桥梁工,并下调工资标准。
法院认为,本案袁女士向赵刚的工作单位提出的投诉,已经赵刚工作单位核实、调查,虽然赵刚没有正面回应是否有骚扰被告的事实,但赵刚接受单位的处理决定,自愿易岗易薪,且袁女士提供的微信截图“我不是故意的”,可以认定赵刚有骚扰袁女士的事实。袁女士客观反映事实经过,使赵刚受到单位降职、降薪的处罚,没有造成对赵刚名誉权的侵害。
金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赵刚的全部诉讼请求。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佟亮
编辑:刘晓霞 校对:张颖
责任主编:于凌波 值班编委: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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