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图片查看更多】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又公开了一宗因“家暴”引发的悲剧案件,引发关注。
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黑龙江省九三农垦区女子王某被丈夫郭某辱骂、殴打,直至次日凌晨4时。因为害怕丈夫郭某继续折磨自己和女儿,王某趁郭某熟睡,用砍骨刀连砍郭某数十刀,造成郭某全身51处创口、重伤二级。
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丈夫殴打辱骂妻子至凌晨
妻子刀砍丈夫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被告人王某与其丈夫郭某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郭某殴打、侮骂王某,一直持续到次日4时许。郭某将家中客厅的房门反锁后,横躺在门口,让王某站着,不让其睡觉。
▲图文无关
郭某睡着后,被告人王某害怕他睡醒后继续折磨母女二人,便产生杀害郭某的想法,来到厨房取出一把砍骨刀,反复几次来到郭某身边欲实施杀害行为,但始终犹豫不决。
据王某在庭审中供述,当日凌晨5时左右,她用女儿的手机给三姐发了条信息,内容为:“我想杀他,我不杀他,他也得杀我,杀了他为民除害,他太不是人了。” 但其三姐没有回复。
随后,王某持刀向熟睡中的郭某头部砍了一刀,郭某被砍醒后与王某抢刀,王某又向郭某的头部、上身连砍数十刀。砍骨刀被抢落地后,王某用脚将砍骨刀踢开,郭某拿起一把拖布进行反击,双方争抢拖布过程中郭某倒在了地上。
在郭某倒地后,王某便带着女儿离开家中,用女儿的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并在自家楼道内等候。出勤警察赶到现场后将王某抓获。经鉴定,郭某全身有51处创口,致失血性休克,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王某案发时患有混合性焦虑症和抑郁反应,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11岁女儿在案发现场
供述称母亲与继父总吵架
根据被告人王某11岁女儿供述,其母亲王某与其继父郭某是2016年春结婚的,二人平时感情不好,总吵架。
2018年7月21日晚上,郭某与其发生争吵,郭某打了母亲王某,还将其手机要了过去,将手机里的一些号码记录下来,要将手机号码和埋汰其母亲的话发给他朋友,打印贴出来。随后郭某睡着后,母亲王某称,“要把郭某杀了,要不咱俩娘俩都没好”。
法院审理认为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王某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应从轻处罚。王某在实施杀人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的近亲属赔偿被害人郭某经济损失,得到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此外,对于王某辩护人提出被害人具有过错,对矛盾激化引发本案负有主要责任,对王某量刑时给予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于2019年4月28日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又是一起因家庭暴力
引发的悲剧
不少人对家暴认识还有误区
女人面对家暴
要学会保护自己,寻求帮助
来源:澎拜新闻、环球时报、新华网
编辑:樊金石 校对:张颖
责任编辑:张一蕾 值班编委:王健
热点新闻推荐
夫妻双方要相互理解包容!对家暴零容忍!支持的戳小花花!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半岛晨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半岛晨报公众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