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说,本市“退休职工住院保障计划”社区参保将于6月1日启动,持续时间1个月。已申请代扣款缴费的退休人员将直接通过养老金账户扣款,未申请代扣款缴费的退休人员今年6月份期间前往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街镇工会服务点)进行现金参保或电子缴费。详见↓
参保对象
享有“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歇业企业退休人员
单位不组织参保的退休人员(包括原“镇保”转“职保”人员)
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
参保项目
上海市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保障范围
住院治疗
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用的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治疗
门诊大病治疗
家庭病床治疗
给付标准
出现上述四种情况,对统筹基金(或附加基金)支付范围内属于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按50%-70%的比例报销保障金。
保障力度
每一保障年度个人累计最高可获保障金40000元。
参保办理日期
2019年6月1日-6月30日
提供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
本人“养老金核定表”,或“退休证”、“退职证”之一
缴费标准
可点击查看大图↓
缴费方式
现金、电子缴费:首次参保人员、断保后再次参保人员和原来现金缴费的续保人员,需到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街镇工会服务点)现金参保,今年还可以银联、支付宝、微信电子支付。
代扣款缴费:已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养老金账户代扣款手续的续保人员。
自助缴费:代扣款缴费以外的其他续保人员,可以直接在“申工社”或“职保会”微信公众号,选一个进行缴费。(如无法缴费,请携带续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咨询。)
保障金直接给付
持有本市银行养老金账户的参保人员,只要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直接给付”登记,自登记次日起,保障金将直接发放到养老金账户,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实现“自动报销”。
注意:以下4种情况不能“自动报销”,需带好相关材料至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领保障金:
①医疗费用减负人员
②家庭病床治疗的医疗费用
③外地医院上海医保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
④有附加基金支出的医疗费用收据
更多详情,请登录上海市职工互助保障会(http://www.shzbh.org.cn/)进行详细了解,咨询电话:4008892351。
资料:市总工会
编辑:顾依依、周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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