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根据《通知》,2019年计划遴选2000所左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
计划遴选的传承项目有哪些?遴选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随教育小微一起来看↓↓↓
传承项目主要包括哪些?
2019年计划遴选2000所左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传承项目主要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书法(篆刻)、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
遴选名额如何分配?
遴选工作的目标任务、基本要求、组织实施和遴选认定程序、工作要求等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全国中小学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7〕10号)执行。
原则上每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向教育部推荐60所学校(中小学在校生人数达500万以上的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14省区可推荐70所)。
全国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基本要求有哪些?
组织管理
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高度重视学校美育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将美育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有力。有校级领导分管美育工作,要建立健全以专任美育教师为主,以班主任和兼职美育教师为辅,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传承学校创建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传承学校创建工作组织实施、教学管理、活动开展、师资队伍、条件保障、检查督导等方面的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项目推进扎实有效。
教育教学
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美育课程的开课率达到100%。加强传承项目课堂教学,将传承项目纳入校本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传承项目艺术实践活动,建立多种类型的传承项目兴趣小组、学生社团和工作坊,保证活动时间和活动效果,定期开展传承项目成果展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将传承项目有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师资队伍
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美育教师,满足美育教学基本需求。建立相对稳定的传承项目专兼职师资队伍。根据本校传承项目的需要,充分发掘和利用当地资源,聘请校外专家或民间艺人担任美育兼职教师,切实提高该传承项目的教育教学水平。定期开展传承项目教研活动,支持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美育培训和交流研讨,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
条件保障
学校美育场地设施建设完备,器材配备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设有传承项目专用教室或活动室,配备持续开展传承项目教学活动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料。安排一定的传承项目工作经费,确保传承项目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美育教师开展传承项目教学、指导工作坊和学生社团建设、组织课外活动等计入工作量,与其他科目教师同工同酬。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能够切实履行美育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本地区学校创建传承学校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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