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超严厉!异地用警+人脸识别,唐山交警放大招查酒驾

作者:唐山晚报 来源:唐山晚报 公众号
分享到:

06-16


6月15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相关安排部署,专门抽调支队机关和市区大队40名警力深入丰润辖区,开展异地夜查酒驾专项行动,共查处酒驾行为12起(醉驾2起),其他违法行为25起。



当天19时,市公安交警支队及市区大队40名警力在交警支队集结,登车奔赴丰润区。随后,民警兵分三路,在丰润区设置3处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各类重点违法行为。19时30分许,记者来到曹雪芹大街与润泽路交叉口,看到民警已在此设置了检查点,对往来车辆逐一检查。20时37分,一辆银色轿车在距离检查点一段距离时,突然拐上便道停车,形迹十分可疑。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及驾驶人控制。询问中,民警发现此人身上散发出酒味,存在酒驾嫌疑,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其称未随身携带。随后,民警要求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又拒绝配合,并同意进行抽血检测。民警通知采血车赶到现场,对其进行抽血检测。其间,民警利用警务通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人脸识别,锁定了其真实身份,将根据驾驶人血液检测的结果,依法进行处置。



在此执勤的交警二大队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我市交警配发的警务通均已开通人脸识别端口。此前,交警执法过程中遇驾驶人不配合时措施有限,只能通过指挥中心一层层查证。现在,执勤交警可以通过现场照片,拍摄驾驶人头像,识别相关证件信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进行处罚。时隔不久,一辆黑色大众轿车在通过检查点时,被民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车驾驶人的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警依法处以其1000元罚款,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21时30分许,记者来到曹雪芹大街与新丰路交叉口的一处检查点,看到民警正在对一名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告诉记者,该检查点已查获酒驾者4名。时间不长,一辆黑色北斗星在距离检查点一段距离时,在非机动车道靠边停车。民警随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存在酒驾嫌疑。询问中,该驾驶人承认自己刚刚喝了一杯白酒,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此时,该驾驶人非常配合工作。可短时间后,该驾驶人一会称自己只是挪了下车,一会称自己没开车。后经耐心工作,该驾驶人最终承认了自己开车的事实,并接受了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介绍,按照公安部和省交警总队的安排部署,为深入推进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整治,市公安交警支队专门抽调市区40名警力深入丰润辖区,开展异地夜查酒驾专项行动,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测,查获一起,处理一起,有效地避免了人情因素干扰,使违法酒驾嫌疑人无机可乘,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群众营造了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下一步,交警支队将适时组织全市范围的异地用警行动,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记者  魏伟

编辑  刘飞

在各大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唐山PLUS”均可下载


阅读38236
唐山 
举报0
关注唐山晚报微信号:gh_6d817f8def5b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
声明

1、头条易读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
2、本文内容来自“唐山晚报”微信公众号,文章版权归唐山晚报公众号所有。

评论
更多

文章来自于公众号:

邮箱qunxueyuan#163.com(将#换成@)
微信编辑器
免责声明
www.weixinyidu.com   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本站收录微信公众号和微信文章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禁止一切商业用途。其中内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头条易读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本站声明:本站与腾讯微信、微信公众平台无任何关联,非腾讯微信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