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0年前的今天,1949年1月26日(农历1948年12月28日),国民政府释放日本战犯冈村宁茨。
前日本派遣军司令冈村宁茨
1949年1月26日,国民党政府军事法庭在上海宣判日本侵华战犯冈村宁茨以及其余260名日本侵华战争罪犯“无罪”,并拟于31日将他们“遣返日本”。国民党政府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尊严。
1月28日,中共要求国民政府重新逮捕日本侵华罪魁冈村宁次,国民党方面加以拒绝。2月5日,毛泽东发表《关于和平条件必须包括惩办日本战犯和国民党战犯的声明》,指出,“这两类战犯问题都得谈判,这两类战犯都得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