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3年前的今天,1966年11月10日(农历1966年9月28日),安亭事件发送。
王洪文
安亭事件指称的是1966年11月10日赴北京告状的一千名“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成员,在安亭(上海西北郊三十公里嘉定县境内与昆山、青浦交界地方京沪线上一个小站)受阻后卧轨拦截开往北京的14次特快列车,造成京沪线中断二十小时(一说三十小时)的事件。
1966年11月6日,以王洪文、潘国平、黄金海等为首的上海造反派头头召集会议,策划“集中目标攻上海市委”、“造上海市委的反”,并决定成立“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
9日上海国棉17厂(王洪文)、30厂(王秀珍)、31厂(黄金海)、上海良工阀门厂(陈阿大)、上海玻璃机械厂(潘国平)、上海合成纤维研究所(叶昌明)等十七家工厂造反组织组成的“工总司”在文化广场召开成立大会,并宣称:“我们要夺权!”。会议受到冲击。会前他们曾要求上海市委承认其组织、上海市长曹荻秋到会接受批判、提供宣传工具。但上海市委根据《十六条》的精神和周恩来一再强调的关于不要成立跨行业组织的规定,决定对“工总司”持 “不赞成、不支持、不参加”的态度。
为达到造反组织合法化的政治目的,“工总司”10日率队赴京告状。潘国平率一千人登上去北京的特快列车,王洪文率一千人登上驶往郑州的69次特快(运行中被改为602次慢车)。先后受阻于南京和安亭。当日中午12点他们将14次特快列车拦阻于安亭站,卧轨拦车,企图以扩大事态,迫使中央解决问题。事件当即令北京高度关注,外国媒体亦广为报道。
中共华东局第三书记韩哲一、上海副市长李干成11日到安亭劝说。同时陈伯达发来电报:“你们的这次行动,不单影响本单位的生产,而且大大影响全国的交通”,希望“立即回到上海去,有问题就地解决”。张春桥11日深夜乘专机抵沪,与“工总司”负责人接触,允诺回上海解决他们提出的各项要求。12日下午大部分造反队员回沪。
13日上午张春桥与工总司会谈前,参加的上海市委常委会再次重申“三不”决定。下午张春桥即在工总司“承认组织合法、承认上京告状是革命行动、告状后果由上海市委负责、曹荻秋公开检查、对工总司提供各方面条件”的五项条件上签字,并被印成传单全市散发。中央文革小组、毛泽东获悉消息后迅速同意了这一处理意见。16日毛泽东说“可以先斩后奏。总是先有事实,后有概念。”不能组织跨行业的地区性工人群众组织的禁令由此废除,学生红卫兵与工人造反派合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