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3年前的今天,1946年1月9日(农历1945年12月7日),中国代表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参加审判战犯。
历史学家是裘劭恒、方福枢、杨寿林、刘子健等。梅汝敖是国民政府立法院委员兼外交委员会主席,向哲浚是上海特区法院首席检察官。法庭审讯工作错综复杂。审讯中除规定采取“英美法”诉讼程序外,还规定每一个被审讯的战犯除设有自聘的日本律师及辩护人外,都要配置一名美国律师。这些美国律师为一些没有危害美国利益的战犯“寻机开脱”。事前国民政府没有进行充分准备,以为只要法官、检察官的“金口一开、大笔一落”,就能严惩战犯,所以没有准备足够的人证、物证材料,因此,审判一开始,中方代表就陷入有冤难伸、有苦难言的被动局面。这使代表们痛心疾首,又气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