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大哥,我承认我喝酒了,但是我没想过酒后开车,我老婆驾驶技术不好,我就是帮着挪个车,你就放过我吧……”
或许有人会认为,酒驾是指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自己吃饭喝点酒,在自家小区停车场或饭店门口挪个车,即没喝醉,也没上路,肯定不能算酒驾。
那就大错特错了。
2月16日15时许,静安分局南京西路派出所接报称,恒隆广场地下停车库有行车纠纷,要求民警到场处置。接报后,民警迅速到现场,发现一辆黑色轿车斜停在过道上,现场两人正在争吵。经询问得知,原来由于黑车长时间堵着过道,致使往来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所以才引发争执。
就在民警要求黑车驾驶员驶离时,却从驾驶员程某身上闻到了浓烈的酒味。与此同时程某神情慌张的表情也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你喝酒了?”
我喝了。我爱人开车技术不好,就帮她挪一下车而已,我没想要开。
程某迟疑了一会解释道。听罢,民警立即呼叫交警增援,经过对程某的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血液中酒精浓度为98mg/100ml,已远远超过规定的标准,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介绍,起初程某面对测试结果,始终认为自己不属于醉驾,坚称自己就是挪个车,不能算醉驾。
同时,程某还告诉交警,自己平时酒量很好,当天中午12点,他和妻子到亲戚家聚餐,期间只喝了半瓶黄酒,随后妻子开车载着他一同到商场购物,到了下午3点左右两人才准备开车回家,由于妻子的驾驶技术不熟练,便要求他帮忙挪个车。
“都过了4个多小时,酒精早已代谢完了。”程某认为,就挪个位置,没什么大不了的。可就在挪车过程中,坐在副驾驶的妻子提出要扫码付停车费,于是程某就将车辆停在了过道中央,这一举动使得往来车辆被堵死,从而引发了这场纠纷。目前,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后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因此,只要在“道路”的范畴为,即便酒后挪车也算酒驾。
来源|周到上海APP
编辑|吴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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