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去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了!”因买分卖分被拘留的朱某某出去时,这样对民警说。没想到,3月1日,他又因买分卖分被抓了,离他上次走出拘留所大门,才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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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上午9时45分许,余杭公安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违法处理窗口的民警在办理一起交通违法非现场业务的过程中,发现一男子来帮他人处理交通违法。
民警在核对信息时,该男子语言含糊不清,说不出违法时间,对车主信息并不知晓。民警判断该男子有“买分卖分”的嫌疑,迅速控制住该男子。在民警的询问下,该男子承认自己“卖分”给别人的事实。
张某某
经了解,张某某(海宁人、20岁)自己的驾驶证7月18日到期,他想着与其让驾驶证分数清分白白浪费掉,不如把这个分数卖掉。
他通过朋友介绍加了一个“黄牛”朱某某的微信,通过一番交谈,二人约好3月1号早上8点30分在交警开发区中队门口见面,答应帮一辆浙A号牌的车子代处理交通违法,共记11分,谈好的酬金是900元。
在询问中,民警发现,跟张某某联系的“黄牛”就是2月19日因买分卖分被查获并处罚的朱某某,而他三天前才刚被放出来。
民警在询问张某某时,得知朱某某就在开发区中队门口等待,民警立即出动,再次将朱某某给抓获。
朱某某(37岁、安徽人)已因买分卖分第二次被开发区中队民警给查获了,就在2月19日下午,他也是因为买分卖分被余杭警方拘留6天,罚款300元,于2月26日放出。
第一次被抓时,朱某某说“我出去以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情了”,让人没想到的是,打脸来的如此之快,才3天,又被抓了。
这次被抓后,朱某某表示,自己本来打算做完这最后一笔生意就洗手不干了,本来都已经约好第二天面试送外卖的,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又进来了!
朱某某
经东湖派出所民警调查,张某某、朱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张某某、朱某某被余杭公安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据统计,3月1日上午,开发区中队民警共查获5起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警 方 提 醒
买卖驾驶证分数是违法行为!
切莫为之!
记者: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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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叫:实力打脸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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