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去年我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明显。我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实施一城一策,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2018年,全区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882.8亿元,同比下降0.8%,降幅收窄2.6个百分点;全区商品房新开工面积为3024.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2%;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2008.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9%,商品房销售额1114.2亿元,同比增长16.5%;全区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10641.8万平方米,同比净下降27.75%。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开展了住房租赁试点。
我区针对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未批先建、烂尾、延期交房、不能按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遗留问题,推动出台了自治区关于妥善解决全区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改委、公安厅等8个部门开展了“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从严从快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经营、房地产中介扰乱市场、炒房组织投机炒房等乱象,进一步消除了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
今年,内蒙古还要铁腕治理房地产市场吗?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负责人就这一问题进行了如下梳理——
提升房地产业发展质量
今年我区继续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加快推行“四新技术”在住宅领域的运用,倡导住宅菜单式装修,制定家庭装修导则,提升住宅品质。进一步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扎实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着力解决房地产市场历史遗留问题,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落实房地产调控的主体责任
今年我区继续坚持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切实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网签备案工作,加快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全覆盖。加强市场监管,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过热苗头,住房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及时出台平抑房价的措施,维护市场稳定。着力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行为。
强化物业管理服务行业监管
今年我区继续加强新修订的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宣贯,深入开展“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压实各级主管部门职责,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继续深入抓好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的贯彻执行,加快完善物业行业诚信体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
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和监管
今年我区继续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服务监管平台建设,打造业务办理、在线服务、安全保障及运维绩效四大体系。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强贷后管理和逾期贷款催收,防止重贷轻管、重放轻收造成的资金风险。
|来源:内蒙古客户端 (记者 李永桃 实习生 蒋韬)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何海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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