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中国银监会2016年《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规定,中国信登作为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参与单位,在每年4月底前将所负责的信托公司外部定性评价部分结果报送原中国银监会。按照《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精神,在中国银保监会监督指导下,中国信登近日向全国各信托公司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登记情况评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2018年度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登记情况评价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全国各信托公司须向中国信登提供2018年1月至12月成立及终止的信托产品清单,更新信托登记员信息表,提供各信托公司信托登记操作规程、组织内部培训及转培训等相关材料,并须于3月1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反馈至中国信登,以便中国信登及时对各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登记报送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及其他信托登记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此外,根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要求和2018年4月制定出台的《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产品登记情况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在2017年度首次信托登记评价基础上,为使登记评价结果更准确反映信托登记实际,日前,中国信登修订完善了评价指标,形成《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登记情况评价表(2018年度版)》。此次调整优化未对填报表格框架及指标体系进行重大修改,仍保留了定量指标(70%)和定性指标(30%)两部分,各项指标将更集中反映信托公司信托登记执行情况及对中国信登登记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度。
另外,根据中国信登近期实施的信托受益权信息定期报送对截至2018年末的信托规模存量信息统计,当年末存续产品总笔数为49751笔,信托存量总规模为22.79万亿元。其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8.08万亿元,占比35.45%;单一资金信托规模10.71万亿元,占比47%;财产权信托规模4万亿元,占比17.55%。(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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