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90%的长寿人都关注了长寿圈
为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成长或繁殖
保证鱼类资源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禁渔期!
3月1日0时起
我区将进入春季禁渔期
直至6月30日24时结束
(长寿湖、大洪湖以外的天然水域除外)
禁渔期才过没多久
就有好些人禁不住诱惑
在小河、池塘等不同水域偷偷捕捞水产品
触碰着这条法律“红线”!
3月2日,长寿区公安局晏家派出所破获今年首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3名。经清点非法捕捞鲫鱼40尾,肥参7尾,小龙虾7尾,捕鱼工具一套!
接着3月4上午,区农业执法队的执法人员在葛兰镇桃花溪支流开展日常巡查,发现一名男子正在使用电瓶等设备进行非法电鱼!经过清点,该男子共非法捕获各种鱼类2.2公斤。
等待四人的将会是法律的惩罚!
温馨提醒:电、炸、毒鱼是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渔业法》第38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近年来,随着渔业资源的不断衰退,渔获群体越来越小,种类越来越少,甚至很多快绝迹了!长此以往,子孙后代,恐怕连小鱼小虾都吃不到了!
在此希望渔民朋友们
能严格遵守禁渔规定
保护资源
不要因贪图小利、贪一时口腹之欲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市民一旦发现违法行为
可拨打举报电话:
40405620、40404661
来源:长寿手机台、平安长寿
终审/骑猪追毛驴
本期责编/十三 编辑/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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