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旅厅发布旅游消费提示
旅游消费七大误区
人在旅途要避开这些坑
旅游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消费占人们日常生活消费的比重也逐步扩大。3月6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近年来的旅游投诉情况及旅游消费新特点、新问题,发布旅游消费提示,希望广大旅游消费者避开消费误区,顺畅安心出游。
旅游消费务必选择正规、信誉好,特别是证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齐全的旅行社,签好书面旅游合同,注重旅游产品的质量,不要轻信虚假宣传,以免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增加维权难度。
目前,我国居民虽然在收入方面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对旅游消费仍持“花小钱、办大事”的消费观念,没有出行成本、出行品质及旅游产品体现的价值等正确的旅游消费观念。消费者要学会看清低价掩盖下的泥沼,不要再跟着价格去旅游,要拿出购买奢侈品的价值观看待旅游。
出游报名时必须与旅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如旅行社拒绝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旅游者有权拒绝报名或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签订合同时,旅游者务必仔细阅读所有条款,特别是与亲朋好友等熟人签订合同时,不能碍于“面子”“信任”等因素,忽略合同内容,草率签订。
一旦发生旅游纠纷,旅游主管部门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因旅游者签订合同不谨慎,产生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在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地域出游,旅游者常常会失去对一些事物正常的认识、判断,很容易跟随众人一起卷入购物的狂潮。切记,在旅途中要理性消费、谨慎选购;制定理性的购物计划,不能被他人“洗脑”;选择那些向当地民众开放的、知名品牌的商家,买放心的商品。
市场上各类奖励旅游产品层出不穷,一些企业商家推出买产品赠送旅游券、中奖送免费出境游、购买保健品赠送免费旅游等“噱头”。
特别要擦亮双眼保持理性,仔细甄别各类促销手法,避免盲目冲动,做到科学消费。警惕不具备组织旅游业务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以“获奖”“赠送”“低价”等形式的旅游宣传活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假日出游已成为人们生活常态。每到假日及重点旅游时段,总会出现高速公路长时间通行缓慢、景区人流量激增、宾馆酒店住宿一房难求等情形。这与假日出游的初心是严重不符的,耽误时间的同时,美好的旅游心情更是受到影响。
温馨提示旅游者,假日出游的时间是有限的,为保障行程顺畅,出游前请务必关注旅游目的地交通运行情况及景区的出行预警提示,及时调整行程线路,避免扎堆出游。
旅游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尽如人意的事情,产生纠纷时,应通过正常渠道维权,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切不可采用过激行为,过度维权。
在旅游消费过程中,旅游者如遇维权问题,可及时拨打0351-7731999或12301进行投诉和咨询。
山西银保监局发布消费提示
个别保险机构卖的不是保险
签字前一定要看清
针对近期个别保险机构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山西银保监局3月6日提示消费者,提高自身防范意识,认真了解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合规情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提示,消费者首先要了解销售资格的合规情况。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因此,建议购买前通过查看证明材料等方式核实取得相关销售资质情况。
其次,按照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禁止分支机构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建议消费者购买前可拨打相关机构的客服电话核实相关情况。
此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得采取违背客户意愿搭售产品的方式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客户销售超出其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消费者购买时要提高警惕,冷静分析。
最后,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与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业务的,应当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上的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销售行为实行严格隔离,消费者购买时要认真甄别。
山西银保监局邀请消费者对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予以监督。如发现相关机构存在违规行为,请及时向监管部门拨打举报电话0351-4212378。
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丽娜 薛皓中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 兰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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