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1日),教育部公布了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名单,认定全国47所高校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教育部官网截图
其中,
广西有一所高校上榜,
快一起来看看!
首批高等学校
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认定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为进一步加强基地建设,
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育部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细化工作方案。高校是基地建设第一责任主体,要围绕《办法》明确的建设目标,完善本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顶层设计,细化基地工作方案,进一步凝练各项重点任务、示范任务的分工和进度安排,将基地确定的任务与规划落到实处。
2. 加强资源统筹,强化支撑保障。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资源统筹配置,强化在技术转移机构部门设置、人员聘用、工作经费、服务场地等方面的支撑保障,切实加大资金投入、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形成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合力。
3. 抓好政策落实,强化监督指导。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有关部委教育司(局)要加强对所属高校基地的指导,要加快完善本地或本部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法规,在基地落实落细,支持和推动高校探索符合本校实际、具有本区域特色的改革政策,同时要加强对所属高校基地建设过程的监督与检查,规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政策,积极探索机构化、市场化、职业化、国际化有效机制。
高等学校
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该基地指的是:以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校人才培养和“双一流”建设的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体系健全、机制创新、市场导向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结合实际开展体制机制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明显提升,各具特色的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位于广西桂林市,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广西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广西重点建设高校。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国家“863计划”、“973计划” 承担高校之一,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具有自主招生资格,是总装备部通信装备预研项目定向发布的30所高校之一和北斗ICD授权的高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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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官网、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利雪娟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总编: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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