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一女子与丈夫因家庭琐事争吵,丈夫生气不理她,她居然迁怒于公公婆婆,在家中两次放火泄愤。幸而法院开庭前,得到家人谅解,最终获得缓刑判决。
2018年11月8日18时许,女子王某在遵义市汇川区高桥镇自己家中,因为家庭琐事与婆婆、公公、丈夫杨某发生争吵,丈夫杨某一气之下离家外出。
当晚王某经多次联系丈夫杨某,她都不接电话,王某心生怨恨,于2018年11月9日零时,持打火机到婆婆祝某居住的房间内,将屋内沙发点燃,祝某发现后起床阻止王某放火,并将火势扑灭,在此过程中祝某的手腕被刀划伤。
接到父母电话,杨某急忙赶到现场,阻止了妻子的疯狂举动,原本以为事态已经平息。不料王某返回自己睡觉的房间,又将一个玩具娃娃点燃,直至燃烧殆尽时才用水浇灭。
王某的举动,让丈夫一家无法忍受,也让周围邻居后怕,最终有人报了警,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
该案移交检察机关后,2019年1月30日,王某丈夫家人出具谅解书,表示对王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其任何责任。
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汇川区法院认为,王某已构成放火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结合是由家庭纠纷引起,决定对王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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