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在南宁举行的破获部“2018-769”毒品目标案件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禁毒办、公安厅禁毒总队依照自治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对积极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涉毒案件的有功人员兑现奖励5万元。
据介绍,
奖励办法自2016年11月实施后,
全区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了奖励机制,
全面畅通举报渠道,
大力宣传、广泛发动,
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回应。
目前为止,
全区公安机关收到群众举报
涉毒违法犯罪线索1958条,
破获毒品犯罪案件659起,
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727名,
缴获毒品61.4公斤,
已兑现举报奖励经费人民币429.18万元。
下一步,自治区禁毒办将严格执行《奖励办法》,及时兑现群众举报线索奖励。
同时,认真落实群众举报保护措施,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如有线索,
欢迎大家积极举报,
共同守护平安广西!
广西各级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电话 自治区公安厅:0771—2893434
南宁市公安局:0771—110
柳州市公安局:0772—110
桂林市公安局:0773—110
梧州市公安局:0774—110
北海市公安局:0779—110
防城港市公安局:0770—110
钦州市公安局:0777—2816110
贵港市公安局:0775—4581780
玉林市公安局:0775—110
百色市公安局:0776—110
贺州市公安局:0774—5138110
河池市公安局:0778—110
来宾市公安局:0772—4214419
崇左市公安局:0771—78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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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日报 记者李贤
编辑:罗珊珊
责任编辑:利雪娟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总编: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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