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全国两会的最后一天,一项提案却踩着两会的尾巴上了微博热搜。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见义勇为模范张青彬提出,建议把结婚彩礼纳入到《婚姻法》当中,让法律来定限。
近几年,关于彩礼给或不给、该给多少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
在我国,彩礼一直是约定俗成的婚姻习俗。不过,在90年代之前,一般都以实物的形式来表现。
比如在河南某地,20世纪60年代的彩礼标准是“六件衣服、六斤棉花、六块布”,这在当时的市价是50元左右。
70年代时,彩礼标准变为“八件衣服、八斤棉花、八块布”,在当时的市价是100元左右。
到了80年代,彩礼标准的又增加了一些,变成了“十件衣服、十斤棉花、十块布”,这在当时值200块钱左右。不过在80年代,经济条件比较好的男方家庭在彩礼中逐渐开始添置缝纫机、柜子、桌子等简要家具了。
90年代之后,彩礼标准除了必要的“三件套”(冰箱、彩电、洗衣机)之外,还必须要给一定数额的礼金。而现在,当地彩礼已经涨至10万元以上。
现在,普遍彩礼标准是“三斤三两”和“万紫千红一片绿”。
“三斤三两”,就是人民币上秤称,三斤三两人民币,大概就13万6000元左右。(壹读君好像还没见过这么多现金)
“万紫千红一片绿”,“万紫”是指一万张5元人民币,也就是5万块钱;“千红”是指一千张百元大钞,也就是10万块;“一片绿”是指50元人民币,至于给多少,就看男方家庭的诚意了。所以“万紫千红一片绿”是最低15万人民币、上不封顶的彩礼标准。
除此之外还有“一动”(车)“不动”(房)“三金”(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等附件条件。
如此高额的彩礼标准,让很多年轻人高呼负担不起。
其实,现在的彩礼无非是两种,一种是补偿式彩礼,一种是资助式彩礼。
补偿式彩礼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的补偿,所以一些地区有称彩礼为“养钱”“育身钱”等。补偿式彩礼中,新娘是有价值的,女方的家务、生殖能力发生了转换,彩礼成为了转换后的补偿。
另外一种资助式彩礼是现在比较主要的表现形式。这种彩礼给到女方家庭后,女方家庭又以嫁妆的形式将彩礼部分或者全部资助给新婚小家庭。
彩礼,本来是一种充满的祝福和吉祥意味习俗。而现在,很多彩礼的要求都成为了攀比,还可能造成老一辈的负担,这就失去了彩礼本来美好的意味。
今天壹读君留下的问题是:
你们当地有什么特殊的彩礼要求?
请以#周末考+彩礼 #的形式在文末留言,壹读君将按照格式留言点赞的前5名送上精美礼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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