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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经常半夜进儿子房间,媳妇气炸了要离婚!@法官这样说…

作者:六安城市网 来源:六安城市网 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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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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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可以从无到有,

当然也能从有到无。

从无到有的时候,

彼此眼中全是似水柔情。

而从有到无存在很多原因,

其中很容易被忽视的一个原因是

父母插手!



父母过多介入子女婚姻生活,

经常成为现代夫妻离婚的导火索。

↓↓不信你看↓↓


丈夫与妈妈太亲近妻子吃醋


武汉90后男子王某与90后女子刘某2015年登记结婚。


王某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含辛茹苦将他养大,母子感情很深,王某对母亲也十分依赖。女方刘某从小在家父母比较娇宠,生活自理能力较差,小两口婚后与男方母亲住在一起,家务事基本由男方母亲承担。


结婚第3年,刘某便向硚口区法院起诉离婚,称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组织双方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在日常生活中,男方的内衣内裤都由母亲洗,男方还经常陪母亲外出逛街、旅游。


长期以来,刘某难免吃婆婆的醋。更让刘某感到不适的是,婆婆常常夜晚到夫妻俩的房间为男方盖被子,刘某认为婆婆侵犯了夫妻俩的隐私。



“我无条件的帮他们料理生活,每个月有5000元的工资都用在家庭开支上,他们生活过不好还怪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得知儿媳起诉要离婚的起因竟然是因为自己,王某的母亲备感委屈。


在经过多番调解后,法官得知,其实夫妻俩在同一小区还有一套住房。经法官建议,男方母亲搬到另一处房子居住。夫妻俩接受了法官的建议,最终男方母亲与夫妻俩分房居住,夫妻和好如初。


8年4次起诉离婚只因丈母娘


2002年,武汉男子李某与女子曾某经人介绍相识,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一年后结婚生子。


夫妻俩婚后一直住在女方父母家里。李某幼年丧母,是姑妈把他抚养成人。李某的自尊心较强,而丈母娘性格比较强势,李某在家里觉得不自在。时间一久,夫妻俩也经常因为家庭琐事争吵,两人的感情慢慢淡化,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



2011年,李某开始向武汉蔡甸法院起诉离婚,至2016年,李某先后三次起诉离婚,法庭均未判离。承办法官与夫妻双方交谈了解到,其实夫妻俩的矛盾并不是很深,更多的是受家庭影响。另外,从孩子的成长考虑,法官再三进行调解,李某都选择了主动撤诉。


近日,李某第4次向蔡甸法院起诉离婚。李某说,虽然自己起诉3次都主动撤诉了,但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无法维持。曾某则称,多年陷入离婚纠纷,对二人的感情已经不抱希望了,但李某作为孩子的父亲,自从夫妻二人分居以来,一直未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李某必须支付分居期间小孩的抚养费,否则不同意离婚。


经过多个回合的调解工作,李某与曾某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小孩由曾某直接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同时,李某自愿向曾某支付分居期间小孩抚养费3万元,当庭给了钱。


媳妇坐月子婆媳闹不和


2014年,武汉80后男子金某与80后女子颜某相识结婚,二人婚后感情一直很好。2017年颜某怀孕,在坐月子期间,金某让其母亲来到家中照顾颜某。


同年12月的一天,金某上班,婆媳二人在家。颜某肚子饿了想让婆婆做饭吃,但是颜某连叫了几声,婆婆都没听见,于是给金某打电话让其转告母亲。谁知打完电话两婆媳吵了起来。


随后,颜某打电话让其母亲过来解决矛盾,没想到两亲家见面又吵了起来,双方闹得不可开交。事情过后夫妻关系逐渐恶化。


2018年,颜某向硚口区法院起诉离婚。她说:“我们结婚后生活中难免会有一些小摩擦,但是那次与婆婆争吵过后引发的矛盾,彻底成了我们婚姻破裂的导火索……”


最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双方家属出面激发矛盾


2009年,武汉80后男子覃某与80后女子许某经他人介绍认识后结婚并生育一女。许某娘家在农村,覃某在蔡甸区有套房子,二人结婚后便与男方父母住在男方家里。


据了解,覃某婚后从事保安工作,工资不高,许某无业,因此二人经济情况不太好,经常需要父母支持。时间一久,许某对覃某感到不满,二人经常为了经济上的事情发生争吵甚至打架,导致夫妻感情不和。



看见小两口经常吵架,婆婆不愿意了,认为许某家里本来就是农村的,而且没有工作,凭什么怪自己的儿子赚不到钱?因此婆媳之间也经常发生口角。


2012年,许某娘家的房子面临拆迁,获得了一笔拆迁款。同年8月,许某因家庭琐事与覃某发生争执后回到了娘家。娘家人认为,现在家庭情况好了,而且覃某对许某不好,不如就去覃家把东西拿回来之后分居。


几日后,许某与其家人来到覃家拿东西,其间许某家人与覃某发生言语和肢体上的冲突,两家人也吵了起来,互不相让。原本小两口闹矛盾,家人介入后却让矛盾升级,二人因此事分居两年。


2014年覃某来到蔡甸法院起诉离婚,因为考虑到双方育有一女,法院没有判决允许离婚。近日,覃某再次来到蔡甸法院起诉,称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感情已经破裂。法官审理后认为,虽然上次判决不准离婚,但夫妻双方多年来一直与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感情并没有缓和,最终判决允许二人离婚。


 法官:

 夫妻矛盾应在双方范围内解决 


硚口法院仁寿法庭副庭长刘再安告诉记者,仁寿法庭是专审家事婚姻的法庭,因此每天在法庭都会遇见婚姻纠纷的当事人家属,在法院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很多情况是夫妻双方没吵,反而双方父母先吵起来。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双方的父母都站在自己的子女一方说话,往往忽略了事情的客观性。


蔡甸法院永安法庭副庭长罗英称,近五年,受双方父母影响离婚的逐渐变多,因为80后90后多为独生子女,父母倾向于疼爱自己的子女。



婚后应该与父母保持距离吗?

刘再安法官建议,

小两口形成了新的家庭后,

父母应该从身份上开始转换,

划清界线,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

无论是从“心理”还是从“空间”上,

都应该与子女保持距离,

这样更利于已婚子女的生活和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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