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青 赵婷婷/宁夏日报
澎湃特约评论员 韩中锋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发布《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研究生导师评价激励机制,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仁爱之心的研究生导师队伍。
《意见》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首要职责,全面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意见》明确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具体包括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教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保障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六个方面。
《意见》要求,要健全导师遴选机制、导师评聘分离机制、导师考核评价机制、导师奖惩机制。对立德树人职责履行不到位,或所带研究生出现学术不端、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导师,应依法依规给予处理。特别是对无科研项目、无科研经费、学生超学习年限、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导师,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
近日,一些高校对部分大学生作出退学处理,引发关注。
合肥工业大学、广州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相继发出公告或通知,对部分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其中前两所大学分别涉及46人和72人,退学原因主要是未在规定的最长年限内完成学业。
合肥工业大学
对46名硕士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因其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或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
广州大学
对72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退学原因均为: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西南交通大学
对于“超出最长学习年限且未提出结业申请”的2012级博士研究生(含留学生)和2014级硕士研究生(含留学生),拟按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退学处理。
其实,高校清退违规研究生早有先例。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清退300余名研究生,原因同样是这些人长期不来上课,有些甚至已超时学习两三年。因为被清退者中半数以上属于定向、委培,并且相当部分是企业高管、公职人员,还有少数名人,引发舆论热议。
大部分公众对清退不合格研究生持赞成态度。高校在教育过程中引入适当的淘汰机制,对不合乎要求的研究生进行退学处理,是严格学风的表现。
这能警示学生,督促其专心学业和科研,从而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众所周知,随着研究生的扩招,学历贬值似乎已成普遍认知。在此背景下,如果不狠抓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无疑会加速学历贬值,影响公众对我国高校教育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信心。
客观而言,研究生教育对课程的依赖程度没有其他学习阶段那么重。以硕士为例,很多高校的课程主要集中在研一,研二、研三阶段甚至没有课程。如果导师与学生联系不紧密,学生欠缺必要的督促,可能渐渐脱离学习和科研状态,教育质量可想而知。但尽管如此,学生也可以通过最后的“突击”来完成毕业论文。此前坊间流传着“没有毕不了业的硕士”,正说明了“严进宽出”现象的普遍性。
除了警示作用,对长期不毕业的学生进行裁汰,也在公平性上迈出重要一步。要知道,高校的教育资源和每年的招生指标都是有限的。那些偏离研究生学习的学生,是现实版的“南郭先生”,他们长期占用着高校的教学资源,这对其他潜在入学者是不公平的。
高校清退研究生是学校在推进人才培养上的自我革新,对纠正以往“严进宽出”的教育模式大有裨益。从目前来看,被清退的不合格研究生相对于庞大的基数而言,比例不算大,学校还是给学生留下了足够的容错空间,处置措施称得上是人性化。
当然,我们在为淘汰超学制研究生叫好的同时,也应反思高校人才培养的体制性问题。近年来,高校教育资源的丰富并没有跟上研究生扩招的步伐,有些高校甚至出现“本研倒挂”现象,造成教育资源被稀释。一定程度上,扩招会造成导师带的学生过多,很容易分散导师精力,进而影响学生毕业进度,拖长其毕业年限。这些问题,同样需要及早正视和解决。
本期编辑 邢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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