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22日),《广西沿海小型海船港口作业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
发布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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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船舶船员需求持续增加
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沿海小型海船港口作业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近日由广西海事局颁布,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广西沿海小型海船港口作业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经向中国海事局报备,结合广西沿海发展和这类船舶船员持证需要,由广西海事局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具有证书种类清晰、程序相对简易、适用性广的特点。在国家“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广西北部湾港口建设持续活跃,对沿海小型海船、港口作业船舶船员的需求持续增加,《办法》的全面实施将进一步推进船员管理放管服,为广西北部湾港口发展提供有力的水上作业人员人力资源支撑。
近年来,广西北部湾沿海港口发展向好。2018年,北部湾港完成货物吞吐量2.4亿吨,同比增长9.8%;集装箱吞吐量完成290.14万标箱,同比增长27.3%。据不完全统计,广西沿海目前共有29艘港作拖轮、90艘施工船舶、13艘港口加油船、34艘清污船在沿海作业,此外还有几十艘公务船艇、数量可观的小型运输海船,在以上船舶上作业的船员对持有按《办法》签发的适任证书具有强烈的需求。另外,广西每年还有大量的新培训船员、转岗渔民、军转船舶驾驶员,具有持证需求。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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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门槛降低
相对于在全国统一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办法》的发证对象是只在广西沿海离岸线不超过25海里范围内航行的未满100总吨或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的小型海船船员,以及仅在离岸线不超过50海里的港口水域范围内航行作业船舶的船员。
广西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资料图
由于适任证书适用的海域范围比无限航区(可全球航行)、沿海航区(可全国航行)适任证书小得多,需要掌握的航海知识相对减少,就不用全面掌握全球以及中国沿海各地的航路、港口规定以及水文气象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时间、考试科目就可以相对减少,考试内容相对简化,因此申请成为一名小型海船、港口作业船舶船员的门坎就大大降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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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分类及其适用范围
按《办法》签发的适任证书,分沿海小型海船船员和港口作业船的船员适任证书两个大类。其中:
1.小型海船船员
船员适任证书职务包括:未满100总吨船舶的船长、驾驶员、值班水手;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22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轮机员、值班机工;未满100总吨且载客定额30人以下船舶的驾机员。
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适用于广西沿海距岸线不超过25海里的水域,其中驾机员适任证书仅适用于考试发证机关辖区的港口水域。
广西海船船员实操考试评估员培训班在钦州举办。资料图
2.港口作业船舶船员
船员证书职务分为:
一等适任证书职务: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三副。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二等适任证书职务:500总吨以下船舶的船长、驾驶员。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以下船舶的轮机长、轮机员。
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不分等级。
港作船船员适任证书:适用于考试发证机关辖区水域内离岸线不超过50海里的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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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船员后的发展方向
广西海事局吕文伟副局长介绍,按照工作范围细分,通过培训考试发证成为一名船员后,有两个发展方向。
一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取得适任证书,成为可以在无限航区(全球)、沿海航区(中国沿海)航行的船员,这类船员活动范围广;
另一类是按照本次颁布的《广西沿海小型海船港口作业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取得船员适任证书,成为只在家门口上班的短途船舶船员。从服务沿海港口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广西对这类港内作业的船员需求更大。
资料图。
为回应社会关于按照广西地方规定申领证书,是否能满足港口发展安全发展和对船舶大型化发展需求的关切。广西海事局吕文伟副局长回应说,按照《办法》签发的证书是满足国家规范要求的。首先,《办法》结合广西特定水域的实际特点,在满足安全航行要求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对培训考试内容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安排,并且更加注重船员应知应会知识,实际操作和应急应变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对船员的技能要求没有降低。
其次,按照《办法》申领的证书,特别是港口作业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是适用于所有吨位和主机功率船舶的。只要是在广西辖区的港口范围内,港作船适任证书都可以适用。在广西沿海港口作业的施工船、挖砂船、沙石运输船、港口加油船、清污船、拖轮、货物过驳船、公务船等均是招聘本地船员居多。
2018年广西海事局政务中心。资料图
扎实推进《办法》实施,更加有利于培养一批熟悉广西沿海水文气象和航区环境的人员,让他们专注于本地港口建设发展,成为专门服务本地企业的工匠队伍,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贡献广西海事和广西船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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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的私人游艇是否适用《办法》?
不适用。因为私人游艇属于“非营业性游艇”范畴,按《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是不适用本《办法》的。私人游艇驾驶员考试发证有另外专门的办法,目前广西辖区私人游艇驾驶员培训机构仅有一家,在柳州,仅可以开展内河游艇驾驶员培训。目前,辖区还没有海上游艇驾驶员培训机构,下一步广西海事局将根据社会需求研究推进沿海私人游艇驾驶员考试发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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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新闻网 记者 宋瑶
编辑:莫雨田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总编:刘化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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