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酸奶供货商在给呼市德顺源餐饮四家连锁店供应酸奶的过程中,明明供应了3.4万元的货品,可德顺源餐饮只支付了1.67万元的货款。结算方式成为了双方纠纷的矛盾点。
从去年6月份开始,内蒙古曼吉客商贸有限公司旗下加宴生鲜食材项目部就开始给呼市德顺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顺源)的海藤名苑店、大盛魁店和博物馆店、牛禾羊涮肉这四家餐饮店供应芝士酸奶。
加宴生鲜食材项目部负责人刘女士告诉记者,她们为德顺源旗下这4家餐饮店供应的芝士酸奶,每大袋10公斤,180元。这180元包含10公斤酸奶货款和促销员费用。供货时,她们和德顺源方面约定,每45天为一个结款周期。但在供货开始后第一个结款周期到来之际,对方没有结账。
刘女士称,在催促德顺源餐饮结清酸奶款的过程中,原本清晰的货款数额,德顺源开始拒绝接受。“我们给餐饮企业供货都是按照实际送到的货品数量结算货款的。德顺源方面起初也是认可的。但到了后来催促结款的过程中,德顺源方面只同意按照酸奶实际卖出的杯数结账。”刘女士对此不能接受。
到了今年1月份,德顺源方面支付了加宴生鲜食材项目部1.67万元酸奶货款。在刘女士看来,德顺源还差1.7万余元货款没有给她们结清。但在后期催要货款的过程中,德顺源相关采购人员已经认可按照每大袋酸奶180元结算货款,她也保留了相关证据。
3月28日,记者联系到了呼市德顺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志强。其称,当时内蒙古曼吉客商贸有限公司旗下加宴生鲜食材项目部在为德顺源餐饮供应酸奶时,双方并未签订供销合同,而是口头约定酸奶可部分赠送给顾客,由加宴生鲜项目部承担,剩下的酸奶货品德顺源按照餐饮店内所卖出去的杯数结账,所以,目前只能按照该方式和数额支付酸奶货款。张志强还表示,如果对方仍有异议,可以通过起诉等法律手段解决。
对于德顺源方面的回应,刘女士表示,双方确未签署过书面的供销合同。接下来,她会整理相关供货及付款方式、金额的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呼市慧聪律师事务所张伟律师认为,酸奶供货商和德顺源餐饮方面最好经过沟通后再签署一个补充协议,明确约定一下供货结账方式,这样纠纷解决起来也更明晰。
|来源:内蒙古晨报
|本期责编:江金艳
|本期审核:张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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