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
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
一名司机驾驶私家车拉载煤气罐,
返家途中煤气罐发生爆炸,
造成小车严重受损,
他自身也被烧伤。
韦先生家住在隆林县城附近,3月24日下午4时许,他用私家车装载空煤气罐到城东加气。加气站离家不远,韦先生返回时便将加好气的煤气罐放在车后排。
当车辆行驶至进城大道时,韦先生感觉车内温度升高,身体发热,还闻到了一股怪味。韦先生急忙将车靠边停下,准备下车检查,后排的煤气罐突然“砰”的一声发生了爆炸。车内蹿起的火苗将他的背部和脸部烧伤,爆炸将车顶、前后窗玻璃以及引擎盖震开,小车受损严重。
随后,韦先生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
▲小车受损严重
私家车不能放易燃易爆物,
看看交警怎么说:
交警提醒,煤气罐需用专业车辆运输,市民不应驾驶私家车装载类似煤气罐等危险品。小车装载了煤气罐,高温天气下会导致车内温度达七八十摄氏度,行车时若遇到剧烈颠簸易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
为此,交警提醒各位车主不要在后备箱里放煤气罐、汽油等易燃易爆物,交警逮到会处罚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违者除了会受到相应的罚款外,驾驶证一次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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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色交警
编辑:张晓微 实习生:欧美
责任编辑:蒋晓伶
值班主任:叶焱焱
值班编委: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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